煤矿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管理规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01-29 16:12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为确保计量器具在使用中的精确度,必须进行周期检定,不得超期使用。
1.根据国家计量器具检定规程和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使用频率、使用的环境条件等因素制定公司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
2.计量检定人员应按周期检定计划及时做好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其周期检定率应达到100%,周检合格率均应达到90%以上。
3.计量器具到周检期限,计量人员应及时将《计量器具送检通知单》送至相关单位。
4.计量器具超期未发《计量器具送检通知单》由计量人员负责。
5.如操作者接到《计量器具送检通知单》不送检,按公司《计量器具管理规定》考核处理;由于计量器具失准造成损失的,由操作者负责。
6.经检定、检查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根据情况作修理、降级、他用或报废处理。降级作专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刻有专用标志,另立帐册,定期检定、检查。
7.每件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的发检定合格证书。
8.每月底应将周期检定率、检定合格率报主管领导。
9.详细情况见《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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