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01-30 21:15
来源:煤矿安全网
井下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1、 总则
(1)为适应煤矿的快速发展,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机电设备管理要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和投资效益,坚持决策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3)煤矿物资供应科是设备采购供应的专门机构,凡列入煤矿专用资金计划的设备,均由其统一组织采购供应;煤矿财务科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的购入、折旧提取、大中修、报废、调拨等财务帐目及经济核算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技术部参与矿井技术改造机电设备部分的设计审核工作,参与主要机电设备的选型配套审定,参与机电工程的竣工投产验收工作。
(4)机电设备管理人员要自觉执行本规定,维护煤矿利益,服务生产,热情周到地搞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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