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29”钢丝绳伤人事故案例分析
2012年“2.29”钢丝绳伤人事故案例分析
2012年2月29日,综采二队22070下顺回风巷发生一起滑轮夹人事故。
事故经过:
2012年2月29日8点班,采二拉移液压泵站,9时30分,经“四位一体”人员确认开工后,当班班长陈海军安排李安臣开绞车,张建文、刘元喜、郭卫忠、郭喜龙装大件。13时15分,将两台喷雾泵运到位后,在装喷雾泵水箱时,张建文、刘元喜发现泵箱拉偏不正,心急之下,在绞车未停止运转的情况下双手抓住钢丝绳进行调整,当时两人只顾注意调整泵箱没有注意手距滑轮的距离,导致左手随牵引钢丝绳夹进滑轮,使左手拇指、食指、中指夹伤。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严重违章操作。刘元喜、张建文在绞车运转的情况下,双手抓住钢丝绳调整拉偏的泵箱,且泵箱离导向滑轮的距离仅有3.0米左右。
间接原因:
①当班班长陈海军未向施工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处理方法及预防措施,对职工违章操作不予制止;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潜在的危险缺乏预知。
②违章指挥。措施规定牵引绞车拉运距离超过50米,必须安设信号联系,实际现场已超过70米。
③当班跟班干部李海忠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对当班安排的重点工作加强现场检查指挥。
④值班干部乔宏亮班前安排工作不细,对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强调不明确、不具体,对工作量吃的不透。
⑤措施贯彻学习不到位,班前安全技术措施学习敷衍了事,效果差。
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
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规程、措施的贯彻学习。对于零散和特殊工作必须由技术员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危险预知排查能力及自主保安能力。
2、加强现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坚决遏制事故频发。
3、认真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及时消除“三违”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