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煤矿安全规程》对使用电钻打眼、放炮有何规定? 答: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打开手机扫描上面的二维码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新手上路
免费注册
热点资讯
网付优惠
支付方式
平台支付
网银支付
现金支付
关于我们
关于资讯
资讯优势
联系我们
商业合作
商家资讯
广告投放
投稿须知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