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沟矿业配件管理制度
李沟矿业配件管理制度
1、配件管理必须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质量可靠,渠道正规,计划购置,信息灵敏,库内无积压,帐物相平衡。
2、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配件的采购计划的编制、配件的验收工作。
3、配件合同必须由主管和分管科长签字,负责年计划的编制,正常生产需用配件的购置和专项工程的配件购置。
4、配件管理员要熟悉全矿机电设备的结构性能,经常深入实际,了解职工意见,保证配件的进货质量。新到配件的组织验收,掌握库存情况。
5、煤炭生产专业设备配件,必须从部属厂家和省煤炭厅定点厂家进货,特别是防爆配件严禁从无防爆合格证厂家购进。
6、严把配件质量关,如发生因配件质量低劣,造成机电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严重影响生产,要对配件保管及配件验收人员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
7、机电科要掌握全矿机电设备配件消耗情况,考核和制订配件消耗定额。
8、提取配件时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不交旧不发新。
9、配件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一般配件借出由科签字;主要配件借出由主管矿长签字,无领导签字,任何人不准借出。出库后未使用完的配件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10、配件的报废由配件管理员提出报告,机电科组织鉴定、领导审批。
11、分管配件管理员要做好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