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科长工作标准
生产科长工作标准
6.1 责任
6.1.1 当好矿领导参谋,负责采煤,掘进,开拓工程、地测的实施工作。
6.1.2 督促有关人员审查、审批规程、措施及施工设计方案。
6.1.3 负责组织井下支护材料使用管理,井巷工程安排及验收工作,并做好总结分析。
6.1.4 负责采矿新技术、新工艺在我矿的开发推广应用。
6.1.5 负责组织对采掘工作面的旬检、月验工作,审核验收结果及奖罚情况。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6.1.6 负责落实矿井地测专业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做好迎接公司季度检查准备工作。
6.1.7 掌握各工作面的防治水进展情况,检查现场施工管理,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6.1.8 负责组织矿井防治水的月检工作,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6.1.9 负责科内部人员分工及对下属的绩效考核。
6.1.10 主持日常科务会议。
6.1.11 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6.1.12 按要求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6.2 权限
6.2.1 对本部门内人员业务分工、业务考核、工资、奖金分配有决定权。
6.2.2 负责组织编排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及长远规划,确保计划的落实和矿井的正常接替。
6.2.3 负责全矿井的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6.3 岗位要求
6.3.1 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有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3.2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掌握采矿专业知识,熟悉煤矿生产管理特点。从事技术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6.3.3 具有工程师及工程师以上职称,身体健康。
6.4 工作内容与要求
6.4.1 督促有关人员审批和会审采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6.4.2 安排布置相关人员进行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及车场、硐室设计,并对其进行认真检查、审核,组织有关科室人员进行会审。
6.4.3 组织编制矿井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及长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6.4.4 根据各采煤工作面的进度,定期(一季度一次)向矿领导汇报接替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开、掘队伍,确保采掘接替正常。
6.4.5 坚持学习,了解掌握采矿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并组织推广。
6.4.6 组织生产科及相关科室人员对采掘工作面进行日常检查和月度验收,考核各队任务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等级。
6.4.7 负责组织对相关单项工程进行鉴定,安排施工队伍及验收工作。
6.4.8 根据生产安排,向有关科室提供区队年度承包计划指标。
6.4.9 督促地质人员组织编制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
6.4.10 安排专人出具各种报表送交公司及相关科室,对报表认真审核,保证各种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6.4.11 及时掌握巷道进度,检查落实巷道贯通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建立贯通巷道统计台帐。
6.4.12 认真审核巷道开口通知单及设计变更通知单,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6.4.13 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交换图)及各类图纸,保证图纸准确、精确并有效的指导井下生产。
6.4.14 做好各种图纸、报表、数据的保密工作,对外业务必须向矿领导汇报请示,保持口径一致。
6.4.15 按时参加矿组织的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全科人员进行认真传达。
6.4.16 认真听取区队所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积极为区队排忧解难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并保持同其他科室的密切联系,团结协作。
6.4.17 做好科内部人员分工和工资分配,负责审查内部人员工作标准,制定本部门工作标准,报矿领导批准执行。
6.4.18 按时召开科务会,总结布置工作,学习任务。公平、公开地对每一名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客观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