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技术员工作标准
地质技术员工作标准
12.1 责任
12.1.1 负责分管区域内的地质工作,报纸保量地按时完成自身业务和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12.1.2 负责分管区域捏的地质说明书的编制和地质资料的编绘工作,经审核后生效。在使用期间,对资料的正确程度负主要责任。
12.1.3 按规程规定经常进行煤层、含煤地层及地质构造等原始资料观测、调查、收集工作,并将收集的原始资料及时绘制成地质卡片,填绘到有关地址图纸资料上,及时综合分析,不断研究本区域内的地质情况及地质构造规律。
12.1.4 掌握本区内水文、老空积水、火、瓦斯等可能危害安全生产的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12.1.5 地质说明书及采掘地质资料的提出后,应经常进行查对,如发现地质情况与所提资料不符时,应立即用新的地质资料进行修改补充,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
12.1.6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采掘工作面的地质问题。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地质变化突然影响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时,必须立即深入现场井下调查和整理资料,同有关人员研究后,提出解决办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12.1.7 负责分管区内地质图纸资料的填绘工作,建立健全基础图纸资料,并及时修改补充,
12.1.8 负责分管区内的地质水文预报及探放水工作。
12.2 权限
12.2.1 对井下采掘区队施工工程质量有监督权。
12.1.2 对井下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有监督权。
12.1.3 对探防队作业规程有疑意的地方提出意见或见解。
12.3 岗位要求
12.3.1 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有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创新意识。
12.3.2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煤矿生产管理特点。
12.3.3 具备严守技术资料机密,对外与科领导保持口径一致。
12.3.4 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
12.4 工作内容与要求
12.4.1 编制地质说明书,提供一般地质资料。
12.4.2 按规程规定经常收集整理煤层,含煤地层及地质构造等原始资料,绘制地质卡片与有关地质图纸。
12.4.3 掌握分管区内水文、老空积水、火、瓦斯等可能危害安全生产的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12.4.4 发现地质情况与所提资料不符时,应立即用新的地质资料进行修改补充,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
12.4.5 参加分管区内采掘作业规程的审查。
12.4.6 责分管区内地质预报工作。
12.4.7 处理生产、施工中发生的地质技术问题。
12.4.8 负责本职则范围内的一般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