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科长工作标准
安监科长工作标准
15.1 责任
15.1.1 认真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各种安全文件,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及三大规程执行情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15.1.2 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经费的使用和工程完成情况。
15.1.3 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对矿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15.1.4 统计和分析事故,及时研究安全工作态势,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检查事故防范措施执行情况。
15.1.5 积极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进行处理。
15.1.6 组织检查全矿质量标准化及文明施工情况,积极参与工程质量验收,做好各类事故台帐和各类事故报表,并及时上报。
15.1.7 积极查处“三违”、“三松”现象
15.1.8 与其他部门一起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15.2权限
15.2.1 对本部门人员业务分工、业务考核、工资、奖金分配有决定权。
15.2.2 有权对各项安全考核提出质疑。
15.2.3 审核区队、科室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有权进行考核。
15.3 岗位要求
15.3.1 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有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创新意识。刚正不阿,廉洁奉公。
15.3.2 具有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瓦斯等相关业务知识,熟悉生产现场环境。大专以上文化,从事采掘生产不低于3年以上。
15.3.3 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15.4 工作内容与要求
15.4.1 认真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各种安全文件,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及三大规程执行情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15.4.2 审批且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经费的使用和工程完成情况。
15.4.3 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对矿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部门即时整改。
15.4.4 统计和分析事故,及时研究事故趋势,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检查事故防范措施执行情况,督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追查责任,按时上报。
15.4.5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全矿职工安全素质。
15.4.6 积极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进行处理。
15.4.7 组织检查全矿质量标准化及双基建设情况,做好各类事故台帐和各类事故报表,并及时上报。
15.4.8 监督检查全矿各部门的业务保安情况。
15.4.9 与其他部门一起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15.4.10 积极查处“三违”、“三松”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