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科内业管理员工作标准
安监科内业管理员工作标准
18.1 责任
18.1.1 协助科长搞好安全内业管理工作。
18.1.2 经常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文件。
18.1.3 加强日常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相关业务知识。
18.1.4 注意全矿安全动态,收集到重大不安全隐患,立即向科长汇报。
18.1.5 积极深入井下一线,参与了解现场,查隐患、反“三违”、反“三松”。
18.1.6 负责各类安全考核。
18.1.7 负责各类安全材料、数据、奖罚的传报工作。
18.2权限
18.2.1 有权参与安全质量结构浮动工资的考核工作。
18.2.2 有权参与安全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18.3 岗位要求
18.3.1 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有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创新意识,刚正不阿,廉洁奉公。
18.3.2 具有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瓦斯等相关业务知识,熟悉生产现场环境。
18.3.3 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18.4 工作内容与要求
18.4.1 参加事故追究、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18.4.2 负责各类安全责任追究的材料形成和传递工作。
18.4.3 参加科内值班。
18.4.4 负责对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有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18.4.5 负责科内内部市场化评比工作。
18.4.6 负责科内业标准化管理工作。
18.4.7 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