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科安检员工作标准
安监科安检员工作标准
19.1 责任
19.1.1 协助科长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9.1.2 经常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文件。
19.1.3 加强日常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对全矿安全工作的监察能力。
19.1.4 注意全矿安全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问题,立即向科长汇报。
19.1.5 经常深入井下,掌握第一手资料,规范职工操作行为,落实职工作业规程、应知应会、手指口述、岗位描述学习情况,及时制止处罚“三违”人员。
19.1.6 积极参加事故追查。
19.2 权限
19.2.1 有权对违反作业规程的人员进行制止或查处。
19.2.2 有权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制止或查处。
19.2.3 有权对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人员行为进行制止或查处。
19.2.4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事故预兆有权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19.3岗位要求
19.3.1 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有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创新意识。刚正不阿,廉洁奉公。
19.3.2 具有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瓦斯等相关业务知识,熟悉生产现场环境。初中以上文化,从事采掘生产3年以上。
19.3.3 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检查员资格证。
19.4 工作内容与要求
19.4.1 按照科内安排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19.4.2 按照科内安排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19.4.3 负责对“一通三防”设施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19.4.4 负责对爆破材料贮存、领取、使用、退库、爆破过程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19.4.5 负责对各施工单位的质量标准化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9.4.6 负责对各施工单位的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9.4.7 负责对各单位责任区内的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19.4.8 按照科内安排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19.4.9 负责对巡查路线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查处并现场监督整改,并及时向调度室和科值班人员汇报。
19.4.10 负责对各类事故隐患的复查工作。
19.4.11 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参加事故追查。
19.4.12 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或安全专项检查。
19.4.13 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9.4.14 严格现场交接班。
19.4.15 生重大灾害积极组织人员安全撤离灾害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