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管科长工作标准
企管科长工作标准
26.1 责任
26.1.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协助矿领导参与重大经营决策。
26.1.2 主持科内日常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对科内的工作内容、进度和工作质量定期检查,及时向经营矿长汇报有关情况并请示工作。
26.1.3 按要求完成计划、统计、工程预结算、经济分析、“三化”管理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6.1.4 全面负责科室的廉政建设,处理问题及时准确。
26.1.5 做好矿各科室、区队之间的协调,沟通信息,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做好矿领导的参谋与助手。
26.2 权限
26.2.1 对本部门人员业务分工、业务考核、工资、奖金分配有决定权。
26.2.2 有对区队材料员及核算员的建议任免权。
26.2.3 有权对各项统计数据来源提出质疑。
26.2.4 审核矿各项支出,对不必要的支出提出意见或见解。
26.2.5 对恶意破坏内部市场交易的行为进行处理,并有权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26.3 岗位要求
26.3.1 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熟练使用各种常用办公软件。
26.3.2 熟悉企业管理及相关学科知识,熟悉党和国家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26.3.3 具有较强的协调、计划组织能力,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
26.3.4 熟悉本科室全部业务,具有灵活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26.4 工作内容与要求
26.4.1 负责全矿综合统计工作,包括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
26.4.2 负责编制年、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并对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6.4.3 负责全矿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包括预算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和考核。
26.4.4 负责编制年度维简资金计划及月度完成情况编报工作。
26.4.5 负责全矿的“三化”管理工作,即:市场化、规范化、制度化。
26.4.6 负责全矿一、二级市场管理、计划外材料审批。
26.4.7 负责内部市场化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培训工作,以及内部市场直接结算、链式结算数据的录入、核对和月结等工作。
26.4.8 负责承包合同和科室管理目标的合同起草、考核资料收集与汇总工作。
26.4.9 负责全矿管理创新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的汇总、跟踪及评审。
26.4.10 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26.4.11 完成上级部门及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