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科长工作标准
劳资科长工作标准
31.1 责任
31.1.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协助矿领导负责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31.1.2 主持科内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对科内的工作内容、进度和质量定期检查,及时向矿长、经营矿长汇报有关情况并请示工作。
31.1.3 按要求完成员工调配、员工招聘、工资结算及分配、单项奖审批、劳动定额、劳动定员、养老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经济分析、劳资报表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1.1.4 全面负责科室的廉政建设,处理问题及时准确。
31.1.5 做好矿各科室、区队之间人力资源的协调,沟通信息,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做好矿领导的参谋与助手。
31.2 权限
31.2.1 对本部门内人员业务分工、业务考核、工资、奖金分配有决定权。
31.2.2 有权对区队人力资源使用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并合理调配。
31.2.3 有权对科室、区队工资、奖金分配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并合理调整。
31.2.4 审核矿各项单项奖励支出,对不必要的、不合理奖励提出意见或见解。
31.2.5 对严重违反矿工资、奖金分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并有权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1.2.6 有对区队核算员的建议任免权。
31.3 岗位要求
31.3.1 身体健康,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熟练使用各种常用办公软件。
31.3.2 熟悉人力资源政策及相关学科知识,熟悉党和国家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31.3.3 具有较强的协调、计划组织能力,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
31.3.4 熟悉本科室全部业务,具有灵活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31.4 工作内容与要求
31.4.1 及时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方面的政策、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31.4.2 负责制定矿人力资源战略,人力规划和具体的实施细则。
31.4.3 负责新员工的招收录用,规范劳动用工,完善用工程序。
31.4.4 负责新调入和新招收员工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以及调出和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工作。
31.4.5 负责建立健全员工基本信息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保密制度,积极做好各种统计资料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31.4.6 负责审查办理职工退休、退职手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死亡职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31.4.7 负责制定全矿工资管理和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各种奖励制度及工资原始台帐,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做好工资管理办法的补充修改工作。
31.4.8 定期进行工资核算分析工作,积累工资管理资料,为完善工资基金管理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
31.4.9 审查各单位工资、奖金、补贴支付情况,对不合理的工资性支出严格把关,拒绝发放。
31.4.10 负责全矿的市场化人工费结算工作。
31.4.11 负责全矿定岗定员工作,根据矿生产需要及时调整各单位定岗定员标准。
31.4.12 负责全矿劳动定额标准的编制工作,每年至少调整一次劳动定额标准;健全建立劳动定额台帐,并做好定额台帐分析工作。
31.4.13 负责人力资源及劳动效率各类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1.4.14 负责建立工作面经济技术档案劳动效率、使用工日、工资等方面内容的搜集整理工作。
31.4.15 参与矿年、季、月作业计划的编制工作,及时提出劳动生产率和改善劳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31.4.16 参与矿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提供有关劳动定额,市场结算等的执行情况和资料,参与矿年、季、月经营指标的测算工作。
31.4.17 负责个人养老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失业保险金、医疗金的扣缴标准和单位缴纳部分标准的核定工作,并及时计入个人账户。
31.4.13 负责全矿员工工伤保险金的缴纳扣缴工作和工伤员工的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伤残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31.4.19 负责职工医疗费审核和报销工作,职工职业病、慢性病申报和鉴定工作。
31.4.20 负责全矿员工劳保用品的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劳保用品的发放台帐,按时足额发放劳保用品,保证员工身体健康。
31.4.21 负责职工各种假期的审批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假期管理制度,严格职工请、销假程序。
31.4.22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31.4.23 负责科内企业文化建设的宣传、指导和教育工作。
31.4.24 积极召开科务会议,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31.4.2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