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队机电副队长工作标准
采煤队机电副队长工作标准
77.1 责任
77.1.1 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队的机电管理工作。
77.1.2 认真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77.2 权限
77.2.1 有对队内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提出质疑权,并建议进行更正。
77.2.2 有对入井的机电设备进行验收并决定是否使用的权利。
77.3 岗位要求
77.3.1 身体健康,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具有机电检修3年以上工作经验。
77.3.2 熟悉采煤设备的各种使用性能。了解机电设备检修程序。
77.3.3 熟悉采煤机电设备检修的全部业务,具有灵活处理各种机电事故的能力。
77.4 工作内容与要求
77.4.1 参与新投入工作面的交接验收工作。
77.4.2 做好日常生产设备的动态管理。
77.4.3 对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负全面责任。
77.4.4 认真搞好全队机电人员的技术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使机电设备管理科学化、标准化。
77.4.5 负责提供配件和设备的检修及更换计划。
77.4.6 对机电设备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使机电设备运转保持良好状态。
77.4.7 发生机电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制定处理方案,参加抢修工作,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77.4.8 每日审查各工种维修人员填写的检修记录。
77.4.9 建立健全有关机电管理的基础工作制度。
77.4.10 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77.4.11 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及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