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队技术(员)副队长工作标准
通风队技术(员)副队长工作标准
101.1 责任
101.1.1 在矿总工程师、通风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队安全生产的主要技术负责者。
101.1.2 根据矿生产需要,负责年、季、月度通风设计,预防灾害和事故处理计划的编制工作,合理布置通风系统,降低通风费用,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生产环境。
101.1.3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政策,按《规程》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等通风业务工作,熟悉掌握本矿通风、瓦斯、防尘、地质及巷道状况,编制有关通风安全方面技术措施,消灭瓦斯、煤尘事故,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101.1.4 负责矿井通风、瓦斯、防尘、地质等资料的搜索整理,综合分析等工作,预测井下瓦斯涌出情况,优化通风系统。
101.1.5 负责科技攻关,技术推广等工作,提高生产力。
101.1.6 负责本队职工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
101.1.7 负责本队仪器仪表的校正、检查和维修工作。
101.1.8 负责每月、季、年度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做到数据准确、切实可靠。
101.2 权限
101.2.1 有新技术推广建议权。
101.2.2 有权对测风、测尘等原始数据来源提出质疑。
101.2.3 对技术违规职工有建议处理权。
101.2.4 有权对工资分配提处质疑,对工资分配办法提出建议。
101.3 岗位要求
101.3.1 热爱通风安全工作,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101.3.2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认真践行永煤文化
101.3.3 有较高的通风安全方面的业务知识和井下采掘的基本常识。
101.3.4 能做到廉洁自律,遵守党和国家,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101.3.5 具备团结协作,协调各方关系的能力。
101.3.6 敬业,诚信,尽职尽责,具有较强团队精神。
101.4 工作内容及要求
101.4.1 负责矿井通风、瓦斯、防尘、地质等资料的搜索整理,综合分析等工作,预测井下瓦斯涌出情况,优化通风系统。
101.4.2 负责科技攻关,技术推广等工作,提高生产力。
101.4.3 负责本队职工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
101.4.4 负责本队仪器仪表的校正、检查和维修工作。
101.4.5 负责每月、季、年度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做到数据准确、切实可靠。
101.4.6 负责年、季、月度通风设计,预防灾害和事故处理计划的编制工作,合理布置通风系统,降低通风费用,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生产环境。
101.4.7 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政策,按《规程》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等通风业务工作,熟悉掌握本矿通风、瓦斯、防尘、地质及巷道状况,编制有关通风安全方面技术措施,消灭瓦斯、煤尘事故,保障矿井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