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修技术(员)副队长工作标准
巷修技术(员)副队长工作标准
107.1 责任
107.1.1 负责编制施工作业规程,根据现场条件变化,及时编写补充措施。
107.1.2 负责本队职工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
107.1.3 上级领导和生产技术部门布置的临时性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07.1.4 负责对本队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责任。
107.1.5 协助队长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接续工作。
107.2 权限
107.2.1 有权监督作业规程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107.2.2 有权对技术措施提出质疑,必要时可以修改技术措施。
107.2.3 有权向生产科及总工程师提出技术上的意见。
107.2.4 有权审核和监督队材料消耗,根据技术措施节约材料,控制成本。
107.2.5 有权对不认真落实技术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理,并有权对责任人进行建议处罚。
107.3 岗位要求
107.3.1 身体健康,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各种常用办公软件。
107.3.2 熟悉《煤矿安全工程》、《操作规程》和国家煤炭相关的技术规范。
107.3.3 具有较强的协调、施工组织能力,具有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
107.3.4 熟悉本队全部业务,具有灵活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107.4 工作内容与要求
107.4.1 积极配合队长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队内生产,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107.4.2 保证每项工程开工前规程,措施齐全,坚持一工程一规程(措施)。
107.4.3 编制的巷修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
107.4.4 定期复查巷修工作面作业规程。根据现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
107.4.5 负责巷修队的岗前培训,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
107.4.6 要深入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进行技术指导。
107.4.7 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后进行传达,贯彻。
107.4.8 定期对巷修队生产系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
107.4.9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
107.4.10 组织好本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07.4.11 分析研究巷修工作面施工条件变化的规律性,认真抓好工作面的正规循环作业,作好工作面搬家和接续准备工作。
107.4.12 做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本队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
107.4.13 负责搜集本队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编写经济技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