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皮带队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皮带队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和根本途径。为保证运输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运输队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重要部门,具体负责区队安全质量标准化情况达标工作等
第二章考核标准
第三条 前提条件
1、 杜绝死亡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2、 制定并严格执行运输队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及奖惩制度。
第四条 考核标准
2、《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三章 检查验收与奖惩
第五条 皮带队每月组织对运输系统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定,检查人员主要由队长、书记和各班组班长组成。对获得第一名的负责人予以奖励。
第六条 皮带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用于奖励在各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有关人员,严格兑现。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七条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运输队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各单位要设立标准化工作机构。
第八条 建立健全皮带队质量标准化工作责任体系。分管领导和各班组要按照运输队质量标准化的专业分工对本班组负责。
第九条 必须建立运输队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正规化。要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提出年度达标计划和中长期达标规划,并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每年年底,运输队要认真制定出下一年的达标规划,严格执行运输队质量标准化的检查管理制度,促进矿井运输队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第十条 建立运输队质量标准化培训制度。为使员工达到规范操作、“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必须使每位员工熟知标准,因此,各班组必须建立标准化培训制度,按照员工的岗位归属,即“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运输队质量标准化标准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对上级新修改、下发的质量标准要做到随时培训。
第十一条 建立运输队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严格质量检查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十二条 建立运输队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为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每年必须制定运输队质量标准化达标制度,确定奖罚标准,严格进行考核兑现。
第十三条 大力开展各班组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为营造“赶优争先”质量标准化工作氛围,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全面促进标准化水平的提升。
第十四条 积极开展运输队质量标准化观摩、学习活动。为不断提高质量标准化水平,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岗位与岗位、班组与班组之间的观摩、学习。
第十五条 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充分保证运输队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必须的各种投入。要把运输队质量标准化工作与干部职工的收入分配、政绩考核等相互挂钩,不断加大运输队质量标准化考核奖惩力度,严格检查验收,严格奖惩兑现。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输多少安全质量意识和技术技能。
第十六条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