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皮带队职工安全培训奖惩制度
安全培训是涉及到我们每一个职工的自身利益,掌握安全知识,了解安全形势也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事,本着这个原则,经过安全教育小组所有成员研究,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关于周二学习会的相关规定
1、“周二”学习活动,皮带队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参加。
2、学习活动时间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活动主要以学习集团、矿有关文件以及“三大规程”、本质安全管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学习为主,各类安全活动为辅的形式发展。
3、如有特殊原因,不参加者,必须找队领导请假,并要求写请假条,领导签字后方可。
4、活动时间(星期二政治、安全学习)早8:30,下午4:30,必须按时参加。
5、迟到一次,点名批评,罚款5元,无故不学习者,通报并罚款10元,文明职工考核扣5分。长期不参加学习者罚款100元。
6、学习活动中,会场要肃静,不准喧哗,如有不遵守劳动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在学习规程、安全知识时,要求每个人必须带笔记本,认真听写。
8、本规定,自2012年元月1日起执行,希望全队职工认真学习遵守。
9、活动内容:
(1)传达矿下达的各项安全指令及会议精神。
(2)总结上周的安全情况,通报上周的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三违”及处理情况。
(3)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煤炭法。
(4)安排下周的安全工作,指出工作目标及重点。
(5)传达矿有关文件精神。
二、关于班前会每日一题的相关规定
1、每名员工必须在开班前会前准备好笔和记录本,缺少其中一款罚款10元。
2、员工在班前会学习时要集中注意力,不准说话、打闹,违反者罚款50元。
3、员工必须记录下班前会所教授的安全知识,保证班后进行复习,少记一天者罚款10元。
4、每名员工必须在班下温习班前会所学知识,第二天班前会将不定人进行班前会提问。回答不上来者罚款5元。
三、关于现场安全教育活动的相关规定
1、孙伟峰、张国强、孟令超等跟班领导跟班时必须对3名以上的职工进行“双述一化”、“三三三一”、“自救器的使用”等安全教育提问,少提问一次,罚款10元。
2、书记负胡占营有监督的责任,发现未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或者培训效果不明显的职工要跟踪培训。
3、所有教育小组成员均负有现场监督、培训职责,队领导有权对不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培训的成员进行处罚。
四、关于考试考核的相关规定
1、我队所有员工必须参加每月一考及矿上组织的考试,每月一考时间基本定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周一举行。
2、对于在正常考试时间内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参加考试的员工, 将在统计、核实后进行补考。
3、对于在下月5日之前未参加考试人员,进行100元处罚,并在队内通报批评一次。
4、对于正常参加考试人员,如有考试不及格者,给予补考一次的机会,如仍不及格,给予罚款100元。
5、对于在考试中,无故缺考人数最多的班组,给予该组班组长罚款50元。
6、对于在考试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50元的奖励。
7、对于长期不参加考试的员工,将报队委会,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8、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队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我队职工的劳动技能熟练程度,在今后我队将不定期的进行班组评优活动。对优秀班组进行奖励,对落后班组进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