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大元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时间为每月10日、20日、30日,由矿长负责召集矿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各级管理人员、技术员。
一、采 煤
一)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
1.进入采煤工作面工作面之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严格进行敲帮问顶,认真处理好伞檐煤,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其他工作。
2.采煤工作面工作面发现顶板和煤帮有片帮严重、顶板掉渣、淋水严重现象,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总值班报告。
3.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以上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采煤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必须支护安全,并派专人维护,发现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应及时更换、清挖,保持安全出口的畅通,保证其断面满足行人和通风的需要。
4.对于倾角小于25°以上的小眼、人行道、上山和下山的下口必须设有防止人员的坠落的设施。
5.在矿山压力显现较明显放炮后,必须待压力稳定之后可进入工作面进行工作。
6.采煤工作面发生大面积冒顶必须撤人封仓。
7.必须派专人加强回风巷,运输巷,中间巷及上山巷的维护。
8.当挑顶煤爆破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采用打眼放炮的方式进行。同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9.溜煤眼发生堵眼时。
1)工人不得私自进入溜煤眼内扒煤,必须由班长,安全员统一指挥进行处理,处理堵眼时必须使用被筒炸药;
2)处理堵眼前,首先应用圆木和木板封死采煤工作面锁口,以免在处理堵眼时采煤工作面煤岩垮落伤人;
3)处理堵眼前必须带好必要的工具,进入工作面时,先对上部巷道进行敲帮问顶,对松动的煤体、伞瞻煤及时处理,以防伤人。
10.采煤工作面下口被堵死时,人员进入锁口煤柱下处理时,必须先找好退路,退路不畅通的,先用圆木木棒搞好过桥,并确定好人员的退路.
11.采煤工作面封仓时必须派专人到采煤工作面上口观顶,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封仓人员撤离。
12.采煤工作面不得任意丢弃顶煤和底煤,工作面的浮煤应打扫干净,以免浮煤发生自燃。
13.采煤工作面回采时必须严格按照《回采作业规程》的要求预留煤柱。严禁回采留设的煤柱。
二)通风管理
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格检查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巷塘侧瓦斯浓度.发现瓦斯超限,严禁打眼放炮,必须及时汇报处理,排除瓦斯。
必须保证采面通风设施完善,风路畅通,发现采煤工作面下口被堵死,采风量不足,要立即撤人,立即处理,待风流畅通,经检查采煤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为了保证采煤工作面供风量,减少漏风,、运输巷,回风巷贯眼口必须封闭,并设专人管理。
为防止采空区的煤尘自燃,应及时对联通采空区的巷道进行封闭,并根据煤层的自燃发火期定期预留煤柱,打上隔离煤柱。
回风巷的密闭必须经常检查,尤其在来压期间要及时维修,防止采空区漏风。
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道应安设防尘供水管道并安设支管和阀门,定期洒水灭尘。
三)技术管理
1.按照规定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技术操作技能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培训,包括理论.实践。
2.严格按《煤矿安全作业规程》及《回采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如情况发生变化等应及时汇报,并协助技术人员及时修改回采作业规程及补充安全措施。
3.各工作面要求文明生产,各巷道必须畅通,保证工作环境,电器设备,工具摆放,文明用语,身装穿戴等标准化。
4.各班组间应严格按照文明生产的五标准化进行搞班组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
4.新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有开工通知单。
5.采掘班长发现有异常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6.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召开班前会,认真听取工人的意见与建议,分析井下可能会发生的安全隐患,并派人解决。
7.新工人招收必须经过入井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下井。
二、掘 进
一)顶板
进入工作面之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巷道进行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检查巷道支护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1)棚架支护:棚架被压断,支护材料不符合要求,尺寸不够应及时补换,棚架支护未按《规程》规定要求背实、背牢,出现空帮,空顶 现象的,必须被实,背牢。上山巷棚架支护的仰山角的角度应符合《规程》规定,不得过大,或过小,棚的梁口是否砍的过深,过浅,梁腿结合不严。
2)锚杆支护:锚杆是否打在实体煤体里边。锚杆是否有松动,检查锚杆是否按《规程》要求支护的,有无顶板,煤帮松动现象,出现松动立即处理,金属网与金属网的连接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铁棚焊接是否牢固,承载能力是否达到要求,锚杆支出煤壁不得超过50mm。如发现有以上情况时及时更换,加补,矿上不支付重复工资,并追查处理。
3.在掘进过程中装药量不能过大,要求多打眼,少装药,先掘后刷帮,一次成巷。并根据煤层的实际情况布置炮眼。
4.对于掘进交叉点时,因断面面积过大,矿山压力较大时,支护比较困难,在支护上要严格按要求进行。
5.掘进巷道时,应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指导方针,当掘进工作面出现水流加大、煤质松软、顶板来压、并有臭味等时,应停止作业,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6.在掘进巷道中要穿越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如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
7.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放炮前必须加固,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沙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 巷道时,必须采取超前探支护或其他措施。
二)通防
检查工作面风量是否够,局扇安放的位置是否合理,风筒是否按要求作到“两靠一直”。
2、工作面的通风是否存在循环风。
3、检查瓦检器是否完好,坚持“一炮三检”制度,放炮前炮眼的水炮泥按要求填满
4、检查瓦检器是否完好,坚持“一炮三检”制度,放炮前炮眼的水炮泥按要求填满。
5、放炮时严格按规程要求放炮,做好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6、发生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止工作立即处理。
7、贯通巷道时要严格按贯彻巷道的要求操作,在距贯通有20米时,一条巷道必须停止作业。
8、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三)机电运输:
1.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爆接地是否达到规定要求,不合格的立即进行处理。
2.在运料时必须设置警戒。
3.掘进时的电缆线必须吊挂整齐,按《规程》规定进行铺设,对损坏的电缆应立即更换。
四)技术管理:
1.按照规定应定期进行培训,包括理论、实践。
2.按时复查各种规程,根据实际及时修改,补充。
3.各工作面场所按要求做到文明生产五标准化,各种杂物不得乱放。要求保证巷道的畅通。
4.随着工作面的变化,操作工艺要求随时设定,并且补充各类安全措施。
5.新的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有开工通知单。
6.各巷道的安全出口不得低于1.6m高度。
7.巷道的掘进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掘进。达不到设计断面积的及时反工。
8.平巷的施工必须按腰线施工。
9.各班在作业时必须有一人带班作业,对本班的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10.采掘队长在安排工作时应结合井下的实际情况。
11.管理人员必须召开班前会,听取工人的意见,工人必须认真听取安全分析。
12.新招工人必须熟悉井下通风知识,不得随意破坏通风设施。
13.井下的通风巷道内不得堆积杂物或存放车辆,因而影响通风。
14.上山巷有堵眼的现象,应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处理。
15.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并随时进行检修。
16.工作面出现瓦斯,煤尘异常时,立即汇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17.掘进时不能放大炮,因此影响巷道的质量及安全。
18.巷道应随时准备有找顶的工具。
19.巷道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法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
三、机电
一)电工
1.井下失爆检查每周定期两次,不定期一次,由电工班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只注意经常移动的设备电缆的检查,而忽视固定设备的详细检查。
2.井下及地面所有变配电器设备每周一次,做好记录,由电工班负责,要做到根据设备使用要求定期检查维修,定期更换易坏件、到期使用配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地面所有供电线路每月巡查一次,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井下照明网定期检查维修,有电工班负责,(每周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维护在用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按规定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并有一人监督,一人工作,在无人监督是坚决不许作业。
5.回收大修电器设备,维护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工作,决不许改动内部接线构造,以免给使用单位造成误解,确属个人技术问题无法处理时,由技术员负责解决。
6.班内文明生产由班组成员每日轮流值班,并由轮值人员负责。
7.电工要定期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8.对于不负责任,供电质量差经常停电而威胁安全生产的应给予严厉的查处 。
9.电焊、氧焊工具由电氧焊工负责使用,任何人不准动用,安全工作由电氧焊工负责,确保安全工作。
10.大修设备时,拆换的零部件,修补接焊,加工件必须严格符合设备说明及检修标准要求,否则严禁使用,质量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班长及队长检查验收。
11.班内安全文明生产由班组人员轮流值日检查,负责做好记录。12.干任何工作都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3.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工作都先要考虑安全再进行工作。
14.矿车每班在运转中巡查,发现螺丝松动应立即处理,由班长负责。
15.供电设备每月停电检查一次,由班长负责,并做好检修记录。
16.设备在中修时,所有更换配件及加工配件要严格符合设备要求,否则不准更换代用。
17.电机车要定期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拖延.
18.检修设备时要制定专门措施,严格按措施施工。
二)机车司机
1.每班工作时,要对每台机车状况详细检查一遍,由值班电工具体负责检查。
2.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值班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3.每趟机车运行时,运行司机要严格按矿机车运行规定运行,严禁超速驾驶,发现有人员扒车要立即停车,刹紧车闸,停止运行。
4.运送物料时尺寸超出矿车外严禁运输。
5.机车在运行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减速停车,在机车前后设置信号灯(尾灯,车灯)
6.每班工作时间内司机不得离开岗位,严禁机车行驶中及未停稳时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车外。
7.机车司机要经过严格考核才能上岗,且要进行定期培训,定期考核。
8.对于违章操作,违章运行人员按三违处罚条例处理。
9.司机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四、通风安监
一)瓦检工
1.入井前应对所使用的瓦检器及矿灯进行检查,看是否完好。
2.进入工作面前首先查看前后5米的顶帮及通风设施情况,若无异常变化,方可检查有害气体。
3.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观察顶帮情况并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木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记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
4.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几密闭墙外的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
5.行走路线只准允许走规定的行人路线。
6.发现瓦斯超限时命令停止工作,报调度整改。
二)巷道维修工
1.进入工作面地点先检查顶帮支护的安全情况及通风情况,做到一人观顶一人进行敲帮问顶 工作,并使用探梁,以防冒落伤人。
2.维修车辆通行道工作点前后50米放信号灯。
3.在处理巷道顶板冒落地点时,必须打临时支护,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维修上山巷道前,观察顶板情况并在上部打当板以防煤块、杂物滑下伤人,下部放信号警示牌及防误入上山巷伤人或提醒进入人员注意。
5.维修棚架时以防碰坏通风设施及电器设备。
6.维修巷道应由外向里作业。
三)技术管理
1.深入现场从严从细抓现场安全隐患。
2.合理调配井下风量,当井下风量分配不合理时,应采用调节风门,通过测定风量来合理分配进下个采掘工作面的风量。
3.出现微风区不立即解决。
4.一通三防人员岗位责任制不能很好的落实。
5.一通三防问题不能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6.采空区一侧瓦斯超限不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7.溜煤眼不通不处理而继续作业。
8.一炮三检工作不认真彻底。
9.瓦检器不完好。
10.主扇无专人负责,及岗位责任制不落实。
11.瓦检器不能很好的送到,影响使用单位。
12.一通三防人员不能坚持原则,对违反安全的行为不制止。
13.安排一项工作不能作到“干一想三”易给其他留隐患。
五、运输、提升
1、井底车场的信号必须通过井口信号工转发,不得越过井口信号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信号。
2.绞车司机必须听从信号发车,当信号不清楚时应用电话与信号工联系,要求重新发送信号,待听清信号之后方可发车。
3.井口信号工必须经常检查井口挂钩地点的阻车器和下方的挡车板的性能与工作状态。
4.提升钢丝绳在悬挂前、使用期间必须严格按〈规程〉第四百零二条至四百零八条的有关规定操作,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
5.矿井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6.矿井轨道在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
7.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在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以免头部或身体受挤压。机车停车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8.必须定期检修机车和矿车,并经常检查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发现任何一项不正常或失去防爆性能时,不得使用该机车,应及时处理。
9.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湾道、道岔、坡度较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速,并发信号。
10.上下班时应乘坐人车,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在斜井主巷道行走时作到行车不行人或从风井行走。
11.每班发车前应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人车手闸安全性能,必须先放一次空车。严禁超员乘坐,严禁人员与爆炸物品同时运送。
12.人力推车是一次只准推一辆矿车,严禁在矿车的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推车时应注意前方。
检查结束后,立即召开总结会,安全通风科负责下发整改“四定表”,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落实及组织人员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