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煤矿爆破作业安全制度
大元煤矿爆破作业安全制度
一、 实施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 1. 有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2. 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作业; 3. 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 4. 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5. 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二、 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三、 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
四、 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监督员或专门负责人和爆破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员处领料,剩余爆破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随便存放在别处;
五、 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六、 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3、确定爆破危险区安全警戒线。在爆破起爆前必须在危险区边缘设置岗哨和树立明显的禁止通行安全标志。起爆现场至危险区边缘为300m。4、在放炮前放炮现场负责人要与总工程师、安全部门报告,并有总工程师签字审批,有安全人员到现场检查无问题后方可放炮。不准私自放炮。5、放炮现场负责人,要提前做好放炮前的一切准备工作。6、装炮时,装药量要根据岩石硬度、炮孔深度炮孔间距确定装药量以炮孔多、药量少、效果好控制飞石、以松动爆破安全为原则进行装药。7、放炮前预告信号发出后所有与爆破作业无关人员要全部撤离危险区到指定的安全地点躲避,只留少数爆破员在现场开始连接爆破网路检查。要先接电雷管导线,然后接放炮主线,最后在起爆前1min再接发爆机。8、警戒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检查通往危险区各个大小路口和周围以内的所有人员等进入危险区,确保起爆过程中的安全工作。9、现场爆破人员到指定的安全地点躲避好后,然后发出起爆信号进行起爆。 10、爆破起爆后等飞散物、炮烟消失后再到现场检查。如发现有拒爆,经检查符何起爆条件者,重新进行起爆。不能起爆者,必须树立安全标志,以防发生易外事故。11、起爆现场检查无问题后,发出解除警戒信号,没有信号、不准私自撒离。12、以上制度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