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煤矿报废火工品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05-20 13:57
来源:煤矿安全网
大元煤矿报废火工品管理制度
在井下爆破过程中,拒爆现象时有发生,产生报废火工品,给报废火工品回收管理带来一定难度。为规范矿井报废火工品的管理,特编制以下制度。
1、当井下出现拒爆时,当班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处理,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当班处理,在交接班时必须跟下一班交代清楚,由下一班进行处理。处理完后,作业人员必须将没有引爆的雷管进行回收,并由当班放炮员将雷管回收升井交地面火工库,火工库人员按火工品报废程序进行处理回收。
3、处理完后,当时没有找到报废雷管时,当班班长和带班干部通知工作面放煤人员和地面推斗工,认真对放出的煤矸进行观察,发现有报废雷管,立即将电雷管捡出,交由当班放炮员。
4、地面推斗工发现煤矸中有报废的电雷管,必须立即捡出,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安排地面火工库的库管将报废雷管领走,并按火工品报废程序进行处理,严禁私自携带火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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