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煤矿班组长汇报制度
大元煤矿班组长汇报制度
为加强对现场的监控,便于随时掌握井下现场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矿井实行每班班组长三汇报制度,即每班接班、班中、交班三个时间段班组长负责必须向调度室电话汇报井下现场情况。
2、接班汇报时间为交接班后1小时以内,需要汇报的内容包括:
1)、接班时,作业场所现场有无安全隐患,及安全隐患处理情况。
2)、接班时,上一班是否交接清楚,有无遗留问题未处理。
3)、接班时,发现井下现场情况同班前会安排的工作有无冲突。
4)、接班后,本班工作准备情况。
5)、其它需要汇报的问题。
3、班中汇报时间为每班上班3小时——5小时,汇报内容如下:
1)、目前作业地点安全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
2)、目前工作量完成情况。
3)、其它需要汇报的内容。
4、交班汇报时间为下一班班前会开始前20分钟,汇报内容如下:
1)、目前作业地点安全状况,下一班需要注意的事项。
2)、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
3)、本班工作量完成情况。
4)、其它需要汇报内容。
5、井下出现班组长及值班矿领导无法解决的问题或气体出现异常,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员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协调处理。
6、汇报内容,调度员负责做好记录,在下一班班前会前向相关管理人员汇报。需要立即解决的问题,立即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重大问题立即向矿长汇报。
7、每个班组长必须严格执行三汇报制度,少汇报一次罚款50元;调度员未做记录,罚款30元/次;班组长汇报的问题调度员未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处理的,根据情节严重, 处100元以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