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煤矿设备目标管理制度
大元煤矿设备目标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机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机电副矿长
机构成员:其余矿领导,各科室负责人
日常管理机构: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设备管理及责任划分
煤矿的各类设备管理按照岗位分工的原则,对各设备管理机构成员进行了职责划分:
1、新购设备的质量问题由屈生银和王启强负责,应确保每台设备完好率为100%,并保证每台设备在保修期间因机械故障可以及时更换或维修。
2、煤矿的各类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由屈生银总负责,应保证各类生产设备的完好率在95%以上,设备的检修率为100%,重、特大设备事故为零,一般责任设备设备事故为零。
3、设备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定期对煤矿的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处理。谁检查出的问题由谁负责落实。
三、设备管理目标具体实施:
1、建立采购、保养、检修及报废的设备台帐、档案,对各类设备进行统一编号管理。
2、对大型设备的购置、检修及设备报废时,必须每月提前提交申请报告,待公司领导审批完后方可操作。
3、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由矿机电班负责,按照设备的要求做到定期检修、保养。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定职责、做到责任明确。
四、考核办法
1、对新购置的设备因设备质量出现问题由采购人员负责设备的退换,如不能退换的,应按照公司及煤矿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2、对需定期保养而未进行保养造成设备损坏的对矿机电班处以500元的罚款。。
3、如设备损坏而未及时维修影响生产的根据事故大小对机电班处以1000元的罚款。
4、对各单位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设备损坏,将按照公司及煤矿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机构成员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安排处理或没有落实,对检查人员处以1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