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05-30 17:12
来源:煤矿安全网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一、安全奖励基金来源渠道:一是矿井吨煤提成;二是上级部门安全奖励;三是各类安全罚款。
二、安全奖励基金按吨煤1.5元提取,其中矿自留0.85元/吨。
三、矿上提留的安全奖励基金,由财务科单列帐户,安全奖励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四、安全奖惩由安监处负责考核,报矿安全办公会议批准。日常生产工作中的违章罚款,由安监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列出罚款,月底汇总写出明细报战略科执行。
五、安全奖的使用由安监处长审核、矿长审批。业务部门安监处、劳资科、财务科的具体分工是:
(一)安监处负责执行奖惩办法的考核工作,同时提出奖惩方案和人员名单。
(二)劳资科负责资金的审查、发放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执行奖金支出和罚款的收缴工作。
六、安全奖励基金发放的标准按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上一篇: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下一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