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矿新井副提JKM-2.25/6(Ⅱ)型提人绞车罐笼过放事故
南山矿新井副提JKM-2.25/6(Ⅱ)型提人绞车罐笼过放事故
(机电装备部整理)
一、案例(1995年8月15日)
南山矿新井副提JKM—2.25/6(Ⅱ)型提人绞车,交流拖动,电机型号JR1512—12,电机功率380KW,液压站型号B159,四副制动器型号B123A,最大提升速度7.85M/S,提升高度490米,盘形制动器,提升容器双层罐笼。
1995年8月15日上午8点30分左右,该绞车提人运行二水平,运行接近二水平进入减速点时,绞车没有减速,司机李某发现后立即采取慢速施闸制动,绞车继续运行,果断采取高压断电,使绞车停止运行。
事故发生后,局、矿领导和动力科领导立即组织抢救,经详细检查发现,罐笼下部导向板已穿过井下楔形罐道,罐笼上部导向板距楔形罐道底部还有1米,楔形罐道起到安全作用,历时8小时将人员救出,罐笼内乘人106人,人员无一受伤。
二、原因分析:
1、抢救结束后,对绞车系统进行了全面细致检查试验,罐笼装入砂袋试验发现,罐笼下行紧急回油滑行16.18米,罐笼下行安全制动滑行25.43米,罐笼上行紧急回油滑行25.4米,罐笼上行安全制动滑行55.48米。经继续检查液压制动系统发现,有二副制动器空动时间达16秒,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不超过0.3秒的要求。这就构成了可能发生此次事故的一大隐患。液压站安全阀出现卡阀现象,绞车处于自由状态,受重力的影响出现下滑,并且速度越来越快,致使闸头液压油无法按原设计快速回到油箱,实施安全制动,司机李某发现后立即采取慢速施闸制动,最后果断采取高压断电,使绞车停止运行。
2、此次罐笼内乘人106人。该绞车规定提升人员每层不能超过28人,双层计不能超过56人。此次超载50人。
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提升装置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此次事故为严重超载运行
4、保卫科检身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
三、预防措施:
1、对所有提升机液压制动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加强液压制动系统检查和维护工作,保证液压制动系统的安全制动性能;
2、对提升机性能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提升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3、加大对绞车司机处理应变事故能力方面的培训力度,使绞车司机在开车时保持清醒的头脑,沉着应对突发事件;
4、加强检身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绞车超载运行;
5、对老式液压站进行更新改造;
6、加强点线流程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工作,消除隐患,举一反三,杜绝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