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兹矿业电缆专业化管理小组及管理制度
龟兹矿业电缆专业化管理小组及管理制度
龟兹矿业电缆专业化管理小组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认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上下电缆的科学管理,消灭失爆,杜绝因电缆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重大事故,降低电缆事故影响时间,结合龟兹矿业实际情况,特成立龟兹矿业电缆专业化管理小组。
组长:机电矿长
成员:机电科长、机电科分管人员及各区队机电队长。
专业化管理小组业务分工:
机电矿长——负责电缆专业化管理小组的全面工作;
机电科长——负责综采队供电设计、电缆的审批及现场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机电科分管人员——负责各区队的供电设计、电缆的审批及现场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专业化管理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龟兹矿业电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井上下电缆进行管理。
一、电缆的发放:
1、机电科负责全矿电缆的领取、发放、回收试验等工作。机电科对全矿电缆实行账、卡、牌、板管理,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牌板四对照。
2、新电缆由机电科统一从供应科领取,电缆领取后经检验、编号、上帐后方可出库投入使用。
3、各单位增加设备需领用电缆时,应提前一天持领料单到机电科审批,领料单上应注明电缆型号、数量。
4、各单位需更换电缆时,持领料单到机电科审批后到库房领取,(领料单应注明更换)。发放新电缆的同时,开出旧电缆回收单,旧电缆应在五日内回收交库。
5、工作面安装及其它工程安装领取电缆时,由安装单位持领料单到机电科办理审批手续后,领取电缆。安装单位要提前三天将电缆计划提交机电科,由机电科提前组织准备电缆。否则,延期安装影响生产由安装单位负责。
6、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将发放回收的电缆记帐、挂牌,应随时掌握每月电缆使用情况、库存情况。
7、库房发放的电缆,必须由领用单位与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现场摇测无误后,方可下井。
8、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要根据电缆库存情况,每季度编制电缆计划交供应科组织采购。
9、电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下井使用
电缆绝缘不合格
芯线与绝缘层严重粘连
电缆护套或芯线绝缘出现老化、龟裂或破损
二、电缆的移交、回收
1、各单位更换的旧电缆,应在规定期限内升井入库,每迟交一天按10元/米处罚,入库电缆按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要求码放整齐,否则罚款100元。
2、工作面及工作地点施工结束,由回收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电缆升井入库,每迟交一天按10元/米进行处罚,累计交回为止。
3、因工作需要责任单位改变施工地点,电缆需变更使用单位时,由机电科组织原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到现场清点交接,交接双方必须在交接后三天之内到机电科办理移交手续,迟办一天对交接双方设备管理员各罚50元/天。
4、新工作面及其它工程安装结束后,由机电科组织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共同到现场对电缆检查交接。交接存在问题按龟兹矿业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交接双方设备管理员三天之内到机电科办理移交手续,迟办一天对双方设备管理员各罚50元/天。
5、回收升井的电缆发现砸伤、炮崩、截断、数量不够等情况时,机电科必须组织追查分析,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经量取尺寸后,缺少的电缆按电缆原价50%对使用单位处罚。
三、电缆现场管理
1、井下电缆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等,否则按电气失爆对待,按防爆设备处罚规定处罚。
2、电缆砸伤、放炮崩坏电缆每处罚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擅自截断电缆罚款200元。
4、电缆落地一处罚款50元,电缆一处浸泡在水里罚款100元,电缆一处被埋在煤里罚款100元。(一处指长度不超过1米)。
5、电缆漏电一处罚款1000元。
6、电缆穿过墙壁时,没有套管保护一处罚款50元,管口无封堵一处罚款50元。
7、通风队砌风门时,无预留穿墙套管(一个风门,一边预留5个穿墙套管)罚款200元。
8、电缆吊挂大巷间距为1.5米,其它巷道为2.5米,吊挂时,不允许挂在风、水管上。电缆吊挂顺序:通信和信号电缆在上,电力电缆在下,间距0.1米;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间距不小于50mm,高、低压电缆之间间距不小于100mm,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9、严禁用铁丝吊挂电缆,否则一处罚款50元。
10、电缆每喷浆1米罚款10元。
11、为使电缆合理调配使用和周转,各使用单位不得库存电缆,否则,罚款50元/米。
12、丢失电缆,按原价进行罚款,发现私自剥电缆者给予开除留用处分。
13、电缆在装车运输时,严禁超宽、超长以免挤伤电缆,装车不符合要求,机运队不予运输,并通知装车单位重装,否则,挤伤电缆由机运队负责,并罚款500元/次。
14、私偷其它单位电缆,按50元/米给予处罚。
15、不经机电科同意,私自转交电缆,对双方单位各罚款200元。
16、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否则罚款100元。
17、主要运输大巷、各车场通信线路,监测线路由调度室负责维护,各单位工作面的通信、监测电缆由调度室安装达标准后,经验收合格交使用单位维护。
18、井下巷道内的电缆(电力电缆)沿线每隔200米的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额定电压和型号的标志牌,回撤电缆时,标志牌同时交回,否则每处按50元处罚。
19、固定敷设的电缆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一次,并做好记录,漏查或漏填一次罚款50元。
20、各单位使用的电缆严禁私自外借,特殊情况需经矿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