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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掘二队未设岗放炮事故案例分析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06-25 15:35 来源:煤矿安全网

 综掘二队未设岗放炮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11年1月24日中班21:30左右,本安办钟雄伟和生产办李全在井下跟班检查,走到东三+541石门B2口刮板机机头处,正准备前往+541B1看+541-+564 B1通风井施工情况,突然听到一声炮响,当时在+541石门没有见到人员设岗警戒,也没有悬挂警戒牌,钟雄伟随即前往+541B1-+564 mB1通风井施工地点及施工人员进行了调查,确定是通风井在爆破作业。
   21:20分左右,综掘二队跟班副队长万华荣安排放炮员徐平给B1通风井下口人员打电话撤人放炮,21:24左右,放炮员徐平打电话到通风井下口处给马登山说:“再过5、6分钟就放炮了,你撤到巷道口外设警戒,炮响后再进来清渣,炮不响不要进来”。马登山接完电话后,就离开通风井往外走,当走到+541mB2口时,遇到综掘二队+541B2综掘面的带班副队长杨明才,杨明才接到区队值班电话要放炮员去+556运输大巷协助生产服务中心人员劈帮放炮,不安排就要罚款处理,就马上安排马登山去通知放炮员徐平,而马登山没有将通风井要爆破的事告诉任何人,就离开+541石门经东三+556B8-+564B8上山到东三+564B1通风井上口去找放炮员徐平,结果造成了通风井下口无人设岗警戒就爆破的未遂放炮事故
   二、原因分析
   1、综掘二队跟班副队长万华荣爆破前设岗警戒工作安排程序有误,未亲自安排专人设岗警戒,安排放炮员去落实通风井下口的设岗警戒工作,违反3号文172条规定。
   2、综掘二队放炮员徐平未按照“撤人警戒”制度要求安排专人设岗工作,只安排通风井下口撤人,没有明确设警戒岗并悬挂警戒牌。
   3、综掘二队支护工马登山安全意识淡薄,爆破时,在炮未响之前擅自离开自己的警戒岗位,造成风井下口爆破设岗点无人设岗警戒。    
   4、综掘二队班前会安排工作不详细,安全工作及需要注意的安全要点讲解不清楚,不细致,当班带班队长、放炮员和警戒人员对放炮需注意的警戒事项执行、落实不到位。
   三、吸取教训及防范措施
   1、在今后施工队伍施工爆破过程中执行好“撤人警戒”制度,严格按照井下爆破管理规定实施爆破工作,必须由带班队长和班组长负责做好爆破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综掘二队要认真学习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综掘二队技术员针对井下爆破的管理规定和作业规程认真组织员工学习。
   3、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召开班前会,值班干部及跟班队长必须对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认真细致的讲解和说明,保证职工能够明白自己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知道各项工作的危险源,对危险源进行有效的管控,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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