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政治学习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我矿安全政治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确保安全学习收到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以总支书记为安全政治学习督察小组,其他矿领导、政工、考核干事为成员的督察组,负责对全矿各连队的安全政治学习考核。
二、学习时间
每周五三班班组学习,晚班11:50-12:30;中班3:50-4:30分;早班7:50-8:30分。
三、学习内容
安全学习计划和内容主要学习安全部提供的资料,政治学习内容主要学习党委工作部提供的资料,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选学。
四、考核办法
1、确保学习时间,凡未按规定时间组织学习的考核组织者100元/次。未按规定提早20分钟下课按未组织学习考核,提早10分钟考核组织者50元/次,提早10分钟以内的考核组织者30元/次。
2、确保到会率,到会率未达到80%的连队,考核组织者50元/次,迟到、早退考核个人10元/次,未参加学习的考核个人20元/次。
3、确保学习内容。按照三个程序进行,一是组织者认真传达上级有关制度及规定的学习内容;二是组织者认真总结本周队安全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经验,同时安排下周的工作;三是结合当班安全工作实际布置安全生产,对没有按照以上程序组织学习的连队考核组织者50元/次。
4、确保学习质量,矿安全政治学习督察组到各队现场检验学习效果及学习记录,凡连续提出三个与当班或上班学习有联系的问题,该队均无一人回答正确考核组织者30元,指定员工个人回答不正确考核个人10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