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风筒管理办法
XX煤矿风筒管理办法
为搞好“一通三防”工作,规范风筒管理程序,提高风筒利用率,降低材料成本,制定本办法:
一、由通护队材料员负责全矿的风筒管理,风筒管理员有权对通护队和掘进队损坏、丢失风筒给予处罚的权利。
二、风筒统一由通护队领取、保管、运送、加接、维护、清洗,领新风筒必须经矿材料管理员开票,矿长签字后方可领取,否则按20元/个处罚。
三、掘进当头开工前,由通护队将风筒按至开门点,并由掘进队长清数后签字认可,以后,当头由通护队风筒工加接风筒,掘进队队长或当班值班队长签字验收,每月底巷道贯通后,矿成本管理员会同通护队及掘进队长现场清数、验收,风筒损坏报废或减少、丢失的风筒由掘进队原价赔偿。
四、每月初月底对通护队的库存和备用风筒进行清理点数,并与上月的库存数加领用数加退出数核对,否则丢失部分由通护队原价赔偿。
五、掘进当头对穿后,当头所使用的旧风筒必须在二天内及时退出地面库房,否则,按推迟一天罚通护队队长、书记5元/个,不全部退出,丢下的风筒由通护队原价赔偿。
六、退出的旧风筒必须及时清洗,对烂了的风筒要及时修补,如发现没有补的风筒进行作业点,罚通护队队长20元/处。
七、掘进队对使用的风筒必须要爱护好,不准随意将风筒划烂和埋掉,凡发现一处风筒划烂,罚该队50元/处,划破口子按10元/处罚款,埋一个风筒按原价赔偿,从当月工资中兑现。
八、风筒管理员必须要对全矿的所有的掘进所使用的风筒要建立台帐,进退数要与帐面符合。
九、风筒由通护队派专人到指定地点将风筒接到位,但必须由掘进当班值班队长签字,凡风筒出口与当头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罚通护队长、书记100元/次,通护队布置了,但接风筒的没有接到位,罚责任人1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