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关于局扇、潜水泵、耙矸机及小电车使用的硬性规定
XX煤矿关于局扇、潜水泵、耙矸机及小电车使用的硬性规定
为了更好地执行集团公司的低成本战略,降低成本消耗,经矿务会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硬性规定:
1、各队使用的局扇、潜水泵、耙矸机必须经常检查、维护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各队对上述设备检查情况要有记录。
2、局扇必须安装在规定区域及顶板完好的地方,如因安装不善被顶板矸石或小机车撞坏,由责任单位负责按原价赔偿。
3、潜水泵的安装必须用箩筐之类的筛子用具挡住煤渣,司机每班必须对水泵周围的泥煤渣子清理干净,如因煤渣堵死造成烧坏,责任人按原价赔偿。
4、耙矸机的使用必须按措施规定进行操作,齿轮箱要定期进行注油,卡轨器必须紧固好,上好护栏,使用好手柄,每班必须检查好才能开车,如因检查不到位,操作不当或未加油造成烧坏,由责任单位、责任人按原价赔偿。
5、小电车必须定期维护、修理,每天按要求加酸,小电车牵引矿车数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小电车运行线路的巷道支护、轨道质量必须达到质量标准的要求,小电车的警铃、灯、雨棚、刹车必须齐全可靠,否则不准开车。由于人为因素或超负荷运行造成小电车损坏的,必须按修理单价赔偿。造成小电车报废的,必须按原价赔偿。
6、凡上述设备修理必须经机电、掘进矿长、总工程师及考核员对设备损坏情况与修理单位进行损坏程度鉴定,其损坏结果报矿长,由矿长对设备修理费用签字,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