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材料预控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材料管理,强化材料领用规范化、制度化,有计划的应用材料,确保生产,保证安全。特制定材料消耗领用预控管理办法。
一、矿成立领导小组
1、组长:矿长、书记。
2、付组长:各分管矿长及采区区长。
3、成员:后勤干事、矿材料员、矿验收员、考核员。
二、材料领用及管理办法
1、矿设立材料领用申请表及预控台帐本(附后)
2、矿设立一名专职材料验收员,负责全矿支护材料清点和登记。
3、矿设立1名兼职技术员,负责下月材料计划预算,后勤负责审核,并在30号前发送到各队及矿材料员。
4、矿材料员在每月1号将预测计划数填写在各队领用台帐内。
5、各队领用材料时,必须由队长在台帐本内填写领用名称、规格、数量并签好名。
6、矿材料员将台帐本交矿长、书记审核签字后,方可开票办理。
7、矿材料员将票证交队长或队运料工,但必须在台帐本内签字,方可取票。
8、矿验收员必须在现场将各队所领用的材料清点数,并登记,每天下午清点完后,将登记表交矿调度室。
9、矿材料员每天早上必须将验收员登记表进行核对,如有误,必须跟踪,并向矿长、书记汇报。
10、矿材料员每旬必须在各队台帐领用数量和金额进行小结,并在早班调度会进行通报。
11、矿验收员在每月1号前,必须将上掘进收尺及架棚数量交后勤和矿材料员,回采煤以公司煤数为准(但扣除掘进煤数)。
12、井辅队材料费用,以矿测算为准,作为考核依据。
13、矿材料员在3日前将上月各队材料台帐领用数量和金额与供应部核实,报矿长、书记审批。
14、后勤组必须按矿长、书记批示执行。
15、采掘头面遇到特殊情况,队必须提出申请报告。
16、矿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办公,并由矿长、书记审批,方可列为矿内专项、予以免考。
17、以上各项未按规定执行的考核责任人50一1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