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屯煤矿小绞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06-28 11:08
来源:煤矿安全网
第一条 必须遵守有关矿山的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维护矿山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及时回报、处理现场存在问题和不安全隐患。
第二条 必须依法接受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 依法行使职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条 坚持持证上岗,按章作业,搞好互保联保和自主保安,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第五条 开车前首先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灵敏、可靠,绞车各部位部件是否齐全、完好,信号是否畅通,钢丝绳是否打结、断丝超限,是否排列整齐,是否有使用许可证。
第六条 扒钩工多挂车时,严禁开车;严禁不带电松车。
第七条 工作中要精力集中,听准开、停车信号,做到操作及时无误,绞车在运行中,不得撤离工作岗位。
第八条 矿车在坡道上运行时,掌握好行车速度,防止咬绳、抖绳,严禁闸皮内放其它物品。不准拉掉道车。
第九条 必须与扒钩工、信号工配合好,使用好“一坡三挡”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条 处理事故时,绞车必须停电闭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