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龚成施:漫话煤矿安全管理

作者:龚成施 2013-07-25 10:02 来源:本站原创

  漫话煤矿安全管理

  龚成施

  漫话煤矿安全管理,这个题目似乎有点大。煤矿安全管理是个系统工程,包括管理制度、培训、技术、设备。要把这样一个复杂的问题说清楚,起码要写出一部书,非我能力所及。那么,我换种方式,用大家非常熟悉的大货车、货车司机和交警三者来说明煤矿安全管理。这只是一种假定情形,与社会现象无任何关系,切勿对号入座,作者只想通过这种方式把复杂问题简单化,让业内外人士都能看懂煤矿安全管理,别无他意。

  大家都觉得买个货车跑运输赚钱,于是一帮人四处筹钱上驾校、买汽车成了一股风。由于每个人的经济基础不一样,有人花钱买新车,也有人经济拮据点,花钱买个二手或二手以上的车先将就跑几年,等有钱再换新的。起初,车少还不打紧,货源也充足,业务也多,管理也不那么严格,真有人赚了钱。于是跑这个业务的人越来越多,开始有些混乱了,超载超速,货车带病上路,饮酒驾车,疲劳驾车的情况屡屡出现,一起又一起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让政府觉得到了非下决心治理不可的时候了。于是加强交通管理成了安全管理重中之重,大量招聘交警、协警,同时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也升格为了交通法。

  管理严格了,货车司机开始郁闷了。不准超载,车况不好不准上路,加上运管费、过路费越来越多,交警罚款也越罚越重,汽油又一股劲地不断涨价。经常是跑一趟运输下来,不但没有钱赚,反而亏本。这亏本买卖傻子才做,不知何时起,货车司机跟交警玩起了“捉迷藏”。摸准了交警执勤规律,白天交警多,那就晚上跑运输;按核定载重拉货不赚钱,那就多装多拉,说不定遇上“运气好”,除了罚款还有落头,或者故意多拉些货物专门冲抵罚款,这样还可以保证不亏本。

  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管理部门也在不断思考对策。这么多货车,一个货车跟一个交警,肯定不可能。即便是一个货车跟一个交警,时间长了交警了解到跑货车运输这个营生也不好过,他生了恻隐之心,不是没有开“绿灯”的可能性。经过琢磨,新的管理办法出来了,规定一个交警负责监管20台车,实行包干,只要是你管辖的车辆出了交通事故,要追交警的责任。于是,招聘一批交警成立了交通安全监察局,划归公安部直属,不归地方管了,而且比地方交警级别高、权力大。还规定只要在某行政区域内出了交通事故,除了要追究交通安全监察局当值交警的责任外,当地党委、政府、公安局、交警队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交通监察局的交警肯定不愿意承担责任,成天围着自己管辖的20辆货车打转转,不停地随机抽查,千方百计把压力传递给货车驾驶员,稍有不慎就开罚单,直到罚得司机胆战心惊,闻风丧胆,看你还敢出交通事故不?地方党委、政府、公安局、交警队领导也承担不起责任,人家跑运输赚钱,出了事故我买单,天下哪有这个道理?于是管理更是严格了,凡是出一次交通事故,所有货车全部不准上路行驶,驾驶员参加学习培训,货车送修理厂检修,不经过交通安全监察局、车管所等部门组织专家检验合格,不准上路,“谁检验,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同时,要求每个货车,无论新车旧车必须一律配6个备胎,10个灭火器,3个急救箱,2个汽车修理工,2个电工,2名医生,2名副驾驶员,3名跟车工。同时,货车车身周围都挂上废旧轮胎防治因为车祸侧翻碰烂车子,车身轮廓一律贴上反光标识,车牌号不醒目的必须用夜光漆写上一个大号牌挂在货车尾部,驾驶员除了必须有驾照、行车证外,还必须持有经考试合格的货车司机准予上岗证、高速公路行驶证、二级公路通行证、汽油资源使用证以及过路过桥收费发票。

  这下子热闹了,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货车及货车司机身上了,此时此刻,货车司机早已心力交瘁了,他哪能静下心来好好开车?昼夜都是战战兢兢地,生怕出半点事故,还要随时提防各级管理人员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出现在面前,不断询问,检查、罚款。他越小心就越出事情,交通事故仍然控制不下来。这样一来,谁的日子都过不好了。在这种高压态势下,谁敢签字同意货车上路跑运输?不跑运输,货车司机一家老小吃啥喝啥?运输瘫痪了,大家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都被打乱了,开始有群众自发组织起来,找政府说理了。政府也一脸无奈,谁不想发展地方经济?谁不想造福一方百姓?谁愿意被群众骂娘?实在没有办法,谁敢喊你们继续跑运输?谁来承担责任啊!

  真有那么难管吗?真有那么复杂吗?如果大家冷静下来,整理一下思路就不难发现,保证货车不出事关键还是司机。不管你交通安全监察局、政府、公安局、地方交警再能干,你也只是旁观者,法令再严厉,也只是外因,最终还得靠驾驶员来把握方向盘,按章操作,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驾驶员只要是按章操作,发生了无法预见的事故,一定要正确而理性地看待,不必过分关注、评论、指责,按交通法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事故车就完了,有必要停下全部货车吗?你想想,这车子搁置久了,零部件生锈了,运转不灵活了,好车也会成为故障车,以后还能开走吗?

  我算不得是行家,以一个旁观者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似乎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解决。一是严格管理货车驾驶员。首先是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看他是不是具备驾驶大货车的资格,看他有不有经济能力花钱买车,看他是否有能力为他意外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其次真诚为驾驶员服务,从驾驶员的利益出发,客观公正地事前介入帮助他进行经济效益评估。如果他买货车跑运输根本不适合,根据车子的使用寿命、市场行情分析,即使买货车跑几年也赚不到钱,甚至还可能还不上银行贷款,就果断建议他放弃这个方案。而不要听从他本人吹嘘跑货运如何如何赚钱,甚至货车驾驶员给中介评估机构买几包烟说几句好话,中介机构就抱着管你赚不赚钱,跟我没有关系,你愿意干,我就给你批的态度,违心批准买车,这是不负责的做法。再次就是正确引导驾驶员,如果驾驶员买了汽车跑运输是个好事情,就算是二手车,他自己也知道怎么去保养,能不超载的,他肯定不会超载,哪个驾驶员不知道超载既耗油又将缩短汽车的使用寿命。也只有他自己最清楚自己的车况,最熟悉经常跑的路线的路况,最清楚自己的车应该载重多少合适,爬上坡才不会走不动,冰雪路面打滑该挂几档,这都是他在驾驶多年的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是外人无法比拟的。平时多引导他,让他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多帮助和支持他,不要严酷管制,让他轻轻松松,高高兴兴开车。最后是重罚肇事驾驶员。因过失造成交通事故的,拍卖肇事车,以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因故意肇事酿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除拍卖肇事货车、驾驶员终生禁驾外,驾驶员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是严格管理货车。根据行业规范、货车服务年限和有关专家回避规定,组织外地专家对货车车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上路货车无带病行驶。严格执行货车报废标准,不论任何人,有什么关系和背景,也不管是集资、贷款、借钱来买的车,该报废的坚决报废,还不起银行贷款的慢慢还。就是不让他还贷款,这笔损失也比出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少得多,更别说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了。三是货车管理还是要实行属地管理。别搞得人人惶惶不可终日,有什么事情,交给当地政府管理,让他们出面去处理,不要动不动从中央到地方大大小小官员都涌起去。这毕竟不是需要国家层面管理的大地震、大灾难。用人不疑,相信地方政府有能力去应对这些局面,如果需要帮助,他们自然会向上级求援,再给予恰到好处的帮助和支持,以免越帮越忙,越忙越乱。事后按照法律规定向上级报告处理结果,谁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当事人就行了,过分关注于事无补。

  我个人认为交通安全不是监督出来,也不是靠高压压出来的,要靠驾驶员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尽职尽责地干出来。无论多少交警,用什么样的保护措施,都抵不过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强化驾驶员的社会责任感,然后让他心情愉快,完全在没有心理负担的情况下驱车行驶,即使没有那些交警,交通事故同样还是可以最大程度避免的。文行于此,我对漫话煤矿安全管理反而无话可说了,大家如果能从这些类似风马牛不相及的文字里看出点什么,也就不枉我的一片苦心了。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