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08-15 14:41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一、矿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年初研究制定全矿年度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并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部门、区队。根据年度安全目标制定月安全目标,并随当月作业计划下达。
二、安全目标的制定应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指标,并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由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各系统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制定全年总体安全目标、月安全目标和工作计划,由安质科结合全年安全目标及当月生产实际合理制定。
三、对安全目标实行分级管理考核制度。安全总目标要分解到各系统、区队进行考核,形成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区队、区队保系统、系统保全矿的格局。
四、实施安全目标奖惩:
1、全年总目标:
对矿领导的考核严格按照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考核;对业务部门、区队负责人的考核严格按照与矿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2、月目标:
严格按照《安全责任目标百分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五、矿建立安全奖励基金,设置专用帐户,奖励基金按50%的比例从安全罚款中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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