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违”人员集中培训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08-15 14:44
来源:煤矿安全网
煤矿“三违”人员集中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组织单位:安质科
二、培训时间:每期3天
三、培训内容
1、“三违”的成因及危害;
2、自主保安知识;
3、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事故案例教育。
四、培训要求
1.相关区队必须安排本队发生的 “三违”人员参加脱产培训,否则,对区队罚款200元/人.日,对队长罚款50元。
2、参加培训人员接通知后必须及时到培训班报到,拒不参加培训的,协议工解除协议,合同工停止工作。
3、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迟到早退各罚款10元/次,旷课罚款20元/次,并对区队支书罚款10元/人.次。
4、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由安质科通知当事人所在区队恢复上班,不合格者重新培训补考直至合格方可上岗。
5、培训教师由安质科根据需要协调各业务部门派技术骨干担任。
6、“三违”人员培训期间,一律不计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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