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监员岗位责任制
煤矿安监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熟练掌握突出预兆、一般规律和防治措施。
二、积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井下防突措施进行监督落实,对不按防突措施进行施工的,坚决予以制止。
三、认真检查现场突出隐患,对现场突出隐患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每班作业前必须先进入掘进工作面对支护、顶板、电路、有毒有害气体等进行安全检查,在确认安全无误后,方能安排工人进入作业工作地点。
四、安全检查要做到巡回检查、动态检查,不准空班、漏检,各工作面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回报,并告知现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若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或发现其它严重隐患,必须及时撤出作业人员,并报告科长、系统矿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五、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苗头,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当威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业场所有突出预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生突出事故后,要及时地向上级报告,并按突出事故抢险救援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六、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井下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监督指导工作,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