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煤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总工程师负责具体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矿长负责。
一、协助矿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结合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完成矿下达给本系统安全生产指标。
三、组织制定审查本企业安全技术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四、定期主持召开区队、科室工程技术人员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五、在组织新矿、新装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要做到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把好设计审查表和竣工验收关。
六、负责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安排好安全技措的工程项目,用好安全技措资金,并检查其效益的发挥。
七、加强对矿井反风演习、五大自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制订、设计、地测等工作的安全实施与管理,严防出现事故。
八、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完成上级规定的下井次数。
九、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并做出技术鉴定。
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十一、有权拒绝执行上级有关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执行的理由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