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新编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XX煤矿新编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井阻燃皮带的管理,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阻燃皮带的管理工作,在公司分管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由机电科具体负责。
2、阻燃皮带的选型、技术要求等由机电科负责制定,根据使用情况,库存和生产需要等情况提报计划。
3、阻燃皮带的购置由供销部门负责,产品到货后由机电科负责验收。产品验收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阻燃皮带性能测试报告,缺少上述任一证件的产品不予验收入库。
4、井下用阻燃皮带的维护、保养、更换等按矿下达的《带式输送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执行,由机电科负责监督考核各单位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整改或处罚。
5、阻燃皮带的管理由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责建立台赃,台赃要求和实物相符。
6、阻燃皮带的领用由各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按批准的数量领用,对于井下不再使用的皮带,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回收上井,经机电科设备组验收后,开具回收单,并摆放到指定的位置。井上存放的皮带一律存放在设备库内,严禁露天曝晒,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阻燃皮带报废标准:650mm 800s 10mm厚型PVG阻燃运输带具体报废标准:宽度<550mm,厚度<7mm;1000mm长度<20m 1400s14mm厚型PVG阻燃运输带具体报废标准:宽度<800mm、厚度<11mm;长度<30m;钢丝绳芯输送带根据运输量大小、使用期限以及现场使用情况而定。
7、皮带的报废,由机电科提出申请,经矿分管矿长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并建台帐备案。
8、本制度同样适用于钢丝绳芯输送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