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新编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08-21 09:13
来源:煤矿安全网
XX煤矿新编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煤矿事故发生,杜绝井下牵引网络杂散电流产生危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对杂散电流管理要求如下:
1、井下牵引网络杂散电流应保证每年进行一次测试。
2、保证下列地点的杂散电流不大于6mA。
(1)上、下水平大巷各轨道对总接地网间。
(2)各采煤工作面的金属网架顶对总接地网间。
(3)采区煤仓对轨道间。
(4)各采区上、下山轨道与运输大巷连接处第二道绝缘夹板处的轨道对总接地网间。
(5)上、下水平炸药库铁门对轨道间。
(6)掘进巷道轨道与运输大巷连接处第二道绝缘夹板处的轨道对总接地网间。
3、上、下水平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空线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以绝缘。并保证:第一绝缘点设在两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列车的长度。
4、对轨道各绝缘点要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可靠绝缘。
5、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连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6、上述规定望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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