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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新编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08-21 09:14 来源:煤矿安全网

    XX煤矿新编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一、漏电保护
    1、井下变电所每台变压器低压馈电总控开关必须装设完好的检漏保护装置,采掘工作面以及其它使用煤电钻的地点必须装设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井下所有信号及照明供电必须使用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不安装或甩掉检漏与综保。
    3、运行中的检漏,综保装置,由使用单位维修电工进行维护试验。检漏和信号照明综保每天一次,煤电钻综保每班一次。运转工区(通防工区瓦检员配合)每月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班检、日检、月检的情况,均应详细记录在薄。
    4、出现漏电跳闸现象,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维修人员迅速检查排除漏电原因,并向工区汇报。原因未查实,未得到处理人员的同意,不得安排送电。
    二、过流保护
    1、各工区要建立相应的供电系统图板,注明电气设备的型号、容量、电缆规格、长度及短路电流值和继电器整定值,并随设备的增减与线路变动及时修改使其与现场相符。
    2、井上下变电所所有高低压开关及各配电点的低压馈电开关的各继电器动作值均由机电科计算,使用单位负责整定,各设备控制开关的定值由各单位自行计算整定。
    3、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由各管理单位负责定期检查,发现误动或定值选择不合理现象,应立即向机电科汇报,由电气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改动,无机电科签发的定值通知单,任何人不准更改整定值。
    三、保护接地
    1、井下保护接地必须形成系统,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的电缆。
    2、36V以上电压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护套、橡胶电缆接地芯线必须接地良好,三台及以上电气设备的集中点以及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3、检漏继电器、煤电站综保、照明信号综保,应装设合格的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辅助接地极与局部接地极之间应大于5米。
    4、接地导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或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2断面不小于50mm2镀锌扁钢,127V及以下电压等级系统的接地导线可用断面不小于6mm2的裸铜线。
    5、所有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检修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接地装置的完好情况,发现有损坏应立即修复,未修复之前禁止送电。
    6、有人值守的机电硐室,每班在交接班时必须对保护接地进行表面检查。各单位维修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保护接地表面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作记录。
    7、运转工区负责每年一次将井下主、副主接地极从水仓中提出详细检查一次,如发现接触不良或严重锈蚀等缺陷,应立即处理;
    每季度对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定一次,并作详细记录。
    四、其它未尽事宜,遵照《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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