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班、科室)长安全生产责任状
队(班、科室)长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副矿长:
乙方 队(班、科室)长:
为加强润田煤矿矿井基本建设和各项安全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矿井基本建设安全有效的进行,甲方与乙方签订如下安全生产责任状。
1、甲方为煤矿分管业务范围以内的第一责任人,在自己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范围内,对乙方的工作实行全面的协调和指挥。
2、甲方根据基本建设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补充修改、完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3、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领导下,按照自身的安全生产岗位管理责任制度,对矿井基本建设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实行统一组织和指挥。
4、乙方为矿井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努力工作。并对负责业务范围以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责任。
5、根据矿井基本建设情况和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报甲方批准执行。
责任双方签字
本责任状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