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驾驶员劳动合同书
劳 动 合 同 编号:
甲方 ( 用人单位 ): 乙方〈员工 ):
名称:托克逊县润田煤矿 姓名: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民族: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铲车驾驶工作。乙方声明向甲方提供的本人身份证明合法有效,如有虚假,按乙方违约向甲方补偿一个月的个人工资,并予以辞退。
第二条: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日期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实行固定工资制(工资中包括个人所得税),固定工资的基本价格按甲方签订本合同前公布的企业定额价或工作中双方协商价。固定工资结算周期按公司预定日期发放。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等各项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认真遵守执行。
合同期内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领导,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乙方严重违反安全规程、劳动纪律、造成铲车损坏的,甲方除给予乙方经济处罚,甲方并有权将乙方予以辞退。
第七条:乙方实行主副司机制,根据司机级别的不同工资待遇、职责有所不同。
主司机在合同期内除正常驾驶工作外,还应对铲车进行日常的保养与维护并有义务监督副驾驶按规程要求进行驾驶,如在监督范围内出现违反安全规程、劳动纪律、造成铲车损坏的主司机负70%责任,副司机负30%责任;副司机在合同期内应积极配合主司机,并按规程驾驶工作,如副司机不听劝阻违规操作造成损失,副司机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乙方应在合同期内每月交纳300元保证金,工作时间满合同期一年,并铲车无人为损坏甲方将如数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乙方如在合同期内单方面停止工作,导致直接影响到甲方正常生产,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所交保证金并有权扣除一个月的固定工资。
第八条:工作中发现危害自身与他人的不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先处理隐患,在确定安全后在做其它工作,如乙方没有能力安全的处理隐患,必须先撤离到安全区,并马上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待隐患排除后再进行工作,在矿区内乙方有权、有义务拒绝在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情况下进行的一切活动;有权、有义务制止他人进行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九条:本合同期内或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定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双方如要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通知一式二份,一份交对方、一份由对方签字后留底)。单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提前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为乙方1~3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先协商,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无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委托人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