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采区一号风井的管理协议
关于东采区一号风井的管理协议
为了加强东采区一号风井开拓、掘进和日常生产的施工安全管理,按矿委会会议精神决定,将东采区一号风井所有作业场所交由姚文泉同志全面全权负责,自主管理,按照公司的结算方式统一核算,为保证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并负责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
二、甲方要求乙方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采取炮掘、锚杆(网)支护的方式进行施工。
三、掘进任务:每月不低于三个工作面,每个工作面掘进进度每月不低于120m,支护到位。掘进工作面材料;炮线、火工品、钻杆、钻头、十字镐、铁锹等均由本班组负责。
四、验收标准及单价:
1、断面要求:掘进工作面断面净宽2400,净高2200。巷道必须严格跟底板掘进,严格控制中、腰线。
2、执行矿部核定单价。暂定63元/m3.
3、采煤单价:18元/吨(其中不包括掘进煤)。
五、采煤任务:1万吨/月。(采煤工作面炮线、火工品、钻杆、钻头、十字镐、铁锹等均由班组自行负担),(炸药9元/kg,雷管2元/发)、
六、安全:无重伤以上事故,一次5000元以下,由工区承担。
七、工资支付方式:按照公司和矿部的规定每月一个结算周期,当月工程当月验收。次月结算,并于次月15号前统一发放。
八、用工管理:施工区管理人员1人 工资4500元/月。
施工区管理人员1人 工资3500元/月。
除施工单位配备的一线直接工人以外,矿部为施工队配备辅助生产人员:
1、绞车工 3人 工资1500元/月 生活津贴300元/人
2、充电工 2人 工资1000元/月 生活津贴300元/人
3、电钳工 3人 工资3000元/月 生活津贴300元/人
4、瓦检工 3人 工资2000元/月 生活津贴300元/人
生产辅助人员原则上由矿上安排,工资由矿上直接发放,由施工区统一负责管理,如施工区需要自主安排以上辅助生产人员,工资经申请矿上同意由矿上支付。
5、矿部另派管理人员2名,负责作业区域内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督察管理工作,其工资由矿上直接支付。不包括在施工区生产和管理费用之内。
九、如果矿部资金发生困难,出现工资拖延情况时,矿部考虑给工人解决拖欠工资期内的生活费用问题。但工人必须有偿还预支生活费用的能力。
十、超(欠)产奖罚办法:掘进与生产量超(欠)奖罚按照超(欠)百分比同步奖罚。
十一、违约责任,如双方不能按合同履行各自责任,违约方向履约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20000.00)。
其余事项遵守矿部统一规定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零一零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