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奖金分配方案
销售部奖金分配方案
总则
为规范部门管理,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真正做到公平、公正,按劳取酬,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公司销售部。
分配原则
按照“各尽所职、按效分配”的原则,对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将考核与奖金挂钩,使奖金分配真正发挥其在部门管理中的调节作用,使职工树立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切实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大家的创造性。
分配程序
每月部门奖金总额由矿业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下达,本部门根据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结果,由部门负责人分配各专业的奖金总额及专业负责人的奖金,各专业负责人分配各专业人员的奖金。
分配完成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上报人力资源部门。
考核办法
依据人力资源部门核定的奖金,预留奖金总额的30%进行考核,其余作为基本奖金。
分配细则
所有人员达到要求出勤天数,无旷工、迟到、早退现象,无重大工作失误的,原则上可拿到基本奖金。如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另行考核。
在基本奖金的基础上,加上部门和专业的考核奖金构成每位员工的月奖。基本奖金的计算方法参照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的有关制度条款。
考核奖金的考核范围:
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的及时性;
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
培训考核成绩;
日常工作完成的及时性及完成质量;
违反部门其他规定的;
各专业的考核
部门或专业嘉奖:
工作业绩突出的;
合理化建议奖;
奖罚
按照《销售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所规定的内容,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对考核奖金部分进行二次分配。
其他规定
1、本办法经销售部全体员工讨论通过后开始执行。
2、本分配办法最终解释归销售部,如有和公司考核制度相冲突,以公司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