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运部煤质高级主管岗位规范
储运部煤质高级主管岗位规范
岗位名称:煤质高级主管
岗位层次:管理高级
所属部门:储运部
1.岗位职责
1.1按照用户对煤质的需求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煤质管理的全面工作;
1.2负责预测坑下煤质的分布情况,及时技术部门反馈意见;
1.4负责制定煤质勘探计划,并组织实施煤质勘探工作。确保煤质勘探安全进行,得到的资料完整、可靠;
1.5 负责收集、整理煤质资料,分析资料的可靠性。对煤质资料进行分析和整理;
1.6负责建立公司煤质矿床模型并及时更新;
1.7出现煤质事故时,负责组织各部进行事故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
1.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2.岗位权限
2.1 对煤质勘探工作进行验收,对不合格项有权要求整改;
2.2 对矿山生产中煤层顶底板清理具有监查权;
2.3有权按煤质要求确定上煤位置;
2.4有权对上煤车镐配比提出建议;
2.5有权对煤质异常时停止上煤或调整位置;
2.6有权对煤质事故帮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2.7有权拒绝执行没在煤质要求做出的生产计划。
3.工作标准
3.1 工作目标
3.1.1时时掌握煤炭走势,对每日生产情况做出准确安排,防止煤质事故的发生;
3.1.2准确掌握用户对煤质的要求,装车煤质合格率95%以上;
3.1.3随时掌握煤质动态,发现煤质异常第一时间作出反应,4小时之内组织分析会议,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3.1.4 每班对出煤位置进行监督,做到计划位置与采煤位置一致;
3.1.5监督好采煤工作面顶底板处理情况,发现异常立即组织调整
3.1.6做好煤质记录工作,建立煤质管理台账工,做到全过程管理;
3.1.7及时向部门及公司反馈煤质信息,为公司生产计划提供依据 。
3.2 工作依据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煤炭化验手册》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
《固体矿产勘察/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工程地质岩体分级标准》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水文地质钻样规范》
4.上岗条件
4.1 基本条件
4.1.1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1.2 从事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3年以上;
4.1.3 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
4.2 专业知识
4.2.1了解煤矿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露天采矿、地质、测量等专业知识;
4.2.2 掌握水文、工程、煤田地质专业有关知识;
4.2.3 熟悉安全生产规程以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技术规程;
4.2.4掌握企业生产、技术的各项规章制度。
4.3 实际技能
4.3.1具有一定的煤矿企业管理经验,能够灵活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开展煤质管理工作;
4.3.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3.3具有一定的决策能力,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科学预测,进而做出科学决策;
4.3.4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般公文的书写格式,并能独立撰写一般性经验、总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