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部建筑电气主管岗位说明书
基建工程部建筑电气主管岗位说明书
5.1 岗位职责
5.1.1、在基建工程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所属建(构)物电气的全面管理工作。
5.1.2、负责公司建筑电气专业所辖建(构)筑及系统技术问题的分析与处理工作。
5.1.3、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基建工作方针,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计划,保证工程质量及形象进度,保证各项工程项目达到设计标准,按时交付使用。
5.1.4、负责组织所辖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
5.1.5、参与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以及施工合同、技术协议的签订。
5.1.6、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并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5.1.7、参与编制所辖工作的旬、月、季、年计划及总结。
5.1.8、负责本专业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完成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及组织编写工程竣工验收后的总结报告。
5.1.9、负责所辖区域内新建工程的设计审查、技术谈判和竣工验收工作。
5.1.10、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设备的选型、订货、出厂验收、设备到货后验收工作。
5.1.11、负责制定所辖区域内甲供材料的采购计划并将计划报送基建工程部长进行审核。
5.1.12、负责拟定所辖区域内工程技术协议,对技术协议进行审核并签订技术协议和参与施工合同的签定。
5.2 岗位权限
5.2.1、对所管辖的工程有指挥权。
5.2.2、对建筑电气专业设备及设施有管理权。
5.2.3、对所管辖的工程安全、质量、进度以及文明生产情况有检查权。
5.2.4、对危及所辖区域内的电气设备运行的各种检修工作或运行操作及行为加以制止和妥善处理权。
5.2.5、对工程新投设备存在缺陷时,有权制止其投入运行。
5.2.6、对所辖区域内工程采购的备品备件和材料的技术质量验收有否决权。
5.3 上岗条件
5.3.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5.3.2、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专学历同时取得中等专业技术资格。
5.3.3、掌握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程序。
5.3.4、掌握现代化管理理论和本公司常用的管理方法。
5.3.5、掌握 WORD、EXCEL和CAD等常用办公软件使用方法,掌握互联网操作基本知识,熟悉本单位信息系统操作知识。
5.3.6、接受过露天煤矿有关知识培训和基本建设有关的专业知识的培训。
5.3.7、相关岗位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
5.3.8、熟悉矿山企业的建设工程管理工作。
5.4 工作标准
5.4.1工作目标
5.4.1.1、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关于电气专业施工管理规程及规定;执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及技术标准。
5.4.1.2、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的安全、质量及进度情况,协调工作相关单位的关系。
5.4.1.3、认真执行设计及工程管理文件,严格控制工程标准,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5.4.1.4、严格执行工程变更制度,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变更按照程序及时签证。
5.4.1.5、了解掌握建筑市场行情和经营动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产品,不徇私情。
5.4.2 工作依据
5.4.2.1、国家及部颁发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
5.4.2.2、符合建设的国家及部颁发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设计文件。
5.4.2.3、电业及煤矿安全工作规程。
5.4.2.4、工业与民用建设电气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5.5 技能要求
5.5.1、能够正确运用相关管理制度处理日常工作。
5.5.2、能够发现工程管理中出现的偏差,有相应的分析判断和处理能力。
5.5.3、具有指导本专业技术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等基础工作的能力;具有传达文件、布置任务、总结工作、起草技术文件、撰写技术报告等的语言表达及写作能力。当所辖电气系统及设备存在缺陷或问题时,具有解决和处理缺陷或问题的能力。
5.5.4、具备一定的管理才能,具有现场协调和组织的能力。
5.5.5、当所辖电气系统及设备存在缺陷或问题,具有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