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部概预算主管岗位说明书
基建工程部概预算主管岗位说明书
8.1 岗位职责
8.1.1、在基建工程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所属全部基建工程的概预算管理工作。
8.1.2、负责组织全公司所辖工程项目预、结算的审核工作。
8.1.3、参与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招标工程标底及预算的编制工作。
8.1.4、负责本公司拟建工程项目的的费用估算、外委项目的工程预算或报价文件审核、外委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及审核后的材料报批工作。
8.1.5、负责编制所辖工作的旬、月、季、年计划及总结并报送基建工程部长。
8.1.6、负责编制、整理、收集工程建设当中的概预算专业技术台帐。
8.1.7、负责落实完成基建工程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8.2 岗位权限
8.2.1、有权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概预算的规章制度。
8.2.2、有权按规定审查工程项目预算或报价文件及对有关内容提出疑问。
8.2.3、有权要求承包方严格按国家、地方、行业等有关规定编制工程概预算,并提出应执行的编制依据及有关资料。
8.2.4、有权否决不按有关规定编制的概预算并提出改进要求。
8.2.5、有权参与检查施工进度情况及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8.3 上岗条件
8.3.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8.3.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8.3.3、掌握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程序。
8.3.4、具备一定的建筑、安装施工及设备安装知识。
8.3.5、掌握现代化管理理论和本公司常用的管理方法。
8.3.6、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知识,企业经营管理基本知识。
8.3.7、持有工程建设概预算专业资格证书。
8.3.8、掌握 WORD、EXCEL、预算软件等办公软件使用方法,掌握互联网操作基本知识,熟悉本单位信息系统操作知识。
8.3.9、接受过露天煤矿有关知识培训和基本建设有关的专业知识的培训。
8.3.10、在概预算岗位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
8.3.11、熟悉矿山企业的建设工程管理工作。
8.4 工作标准
8.4.1 工作目标
8.4.1.1、全面、准确、及时的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概预算审核。
8.4.2 工作依据
8.4.2.1、按地方、行业有关概预算的规定,正确审核技术改造、小型基本建设、技措修理修缮等工程项目的预算或报价文件。
8.4.2.2、按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工程招投标的管理规定,积极参与本公司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8.5 技能要求
8.5.1、了解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了解有关经济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8.5.2、能熟练掌握并能合理使用各种定额及取费标准,能看懂专业技术图纸,掌握基本建设和露天煤矿生产的基本常识。
8.5.3、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能独立完成概预算的编制和审核。
8.5.4、熟悉煤矿建设的基本施工程序,掌握一般材料预算价格和市场价格。
8.5.5、能够深入现场了解工程情况,使工程费用得到合理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