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部党建高级主管岗位规范
思想政治工作部党建高级主管岗位规范
岗位名称:党建高级主管
岗位层次:管理高级
所属部门:思想政治工作部
1.岗位职责
1.1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党群系统上级来文的收文、登记、分送传阅、催办、清退、归挡工作。
1.2负责党群文件、思政部文件的登记、印制、装订、分发、归档工作。
1.11负责起草本公司党群系统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总结、员工思想状况分析及其他文件,及时上报下达。
1.12负责公司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通知、材料准备、会议记录、起草纪要和决议等事宜。要求会前准备充分,会中服务到位、会后资料齐全。
1.13负责上级党群文件的收发、登记、批转、传阅、上交、归档,审核本公司党群系统上报和下发的文件,并负责登记、编号、归档。要求:准确、及时、无差错。
1.14负责党委会决定事项或党委重点工作的督办、查办,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党委。
1.15负责公司党委、纪委、工会、思想政工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党委系统及党支部、分工会、团委印章的制作、启用、更换和废止。
1.16负责思政部的日常接待工作。
1.17完成部长交派的其他工作。
2.工作权限
2.1有权处理本岗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2.2有权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各种行政工作、专业会议和各种例会。
2.3有权按照党群领导批示意见对文件、信函等进行处理。
2.4有权对基层党群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上岗条件
3.1基本条件
3.1.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2从事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主管岗位工作1年以上。
3.1.3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
3.2专业知识
3.2.1掌握公司生产和管理的一般知识。
3.2.2掌握党的基本知识。
3.2.3掌握文书、公文写作、信息、保密、计算机、摄像、照相等知识。
3.2.4熟悉文书、新闻、宣传、保密等工作的有关规定。
3.2.5了解财务知识、档案管理知识、统计知识等。
3.3实际技能
3.3.1能够熟练地使用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
3.3.2能够做好文件、经费等保管、统计、分析等工作;
3.3.3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工作标准
4.1工作目标
4.1.1党群系统上级来文2个工作日内完成收文、登记、分送传阅工作。按照来文要求及时完成催办、清退工作。
4.1.2及时、准确、高效地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收发文、各类统计报表准确无误;
4.1.3做好来信来访的登记、签批、转送、催办、统计报表和案件归挡管理等工作,收到来信、来访后1个工作日内上报领导。
4.1.4文件、印信、保密、费用、信访、音像资料、刊物订阅等工作中不出现管理问题;
4.1.5党群工作计划总结编写及时,12月份做年度计划总结,每季度完成季度工作计划总结。
4.1.6党委各项会议按党委部署召开,召开会议前3天通知相关部门参加,如需参会人员准备材料,则不少于5日前通知。
4.1.7党委各项决议下发后,对约定时限没能完成决议的单位进行督办催办,7个工作日内仍没完成者上报党委予以考核。
4.1.8及时准确的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4.2工作依据
《党章》;
《工会法》;
《工会章程》;
《共青团组织工作条例》;
《党的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党委会工作条例》;
《纪律检查委员会条例》;
《党支部工作条例》;
《宣传思想工作条例》;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