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部纪检主管岗位职责
思想政治工作部纪检主管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纪检主管
岗位层次:管理中级
所属部门:思想政治工作部
1.岗位职责
1.1在公司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经常了解并及时向公司党委和纪委汇报本单位党员遵纪守法及党风方面的情况,提请党委、纪委讨论研究本单位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
1.2对党员在党纪方面实行监督,维护党的纪律。
1.3协助党委、纪委检查处理或复查党员违纪案件,协助党委、纪委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1.4协助党委、纪委组织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的申诉,并及时向党委和纪委反映情况。
1.5参加公司党委和行政方面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参加上级纪委召开的会议,接受纪检工作业务培训。
1.6在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对党员进行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及时学习中共中央、中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的有关规定。
1.7完成纪委或党总支交办的工作任务。
2.工作权限
2.1有权要求被监督检查的部门、党员、干部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进行查阅和复制。
2.2有权要求被监督检查的部门、党员、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监督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2.3有权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法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物品和非法所得。
3.上岗条件
3.1忠于职守、作风正派、秉公执法、清正廉明。
3.2熟悉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具有2年以上的纪检监察管理工作实践;
3.3具有一定法律知识。
3.4任职前须经过党委、纪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
4.工作标准
4.1工作目标
4.1.1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
4.1.2实施党内监督,检查本公司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其他各项制度的情况。
4.1.3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党员和群众在党风党纪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反映等,及时登记报批或立案查处,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4.1.4检查、审批、处理本公司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并按职权范围初步审核对党组织、党员、干部的处分,做好卷宗资料的保管。
4.1.5对公司党风状况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建议,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措施,并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认真执行。
4.1.6参加党员、干部的评议考核和党风党纪检查工作。
4.1.7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计划,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
4.1.8做好效能监察和日常执法监察工作,包括立项、跟踪调查、过程监察、审批、结果论证及规定的月、季、年报表和总结。
4.2工作依据
《党章》;
《纪律检查委员会条例》;
《党的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党支部工作条例》;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工会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