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部影视宣传员岗位规范
思想政治工作部影视宣传员岗位规范
岗位名称:影视宣传员
岗位层次:管理初级
所属部门:思想政治工作部
1.岗位职责
1.1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状况、企业文化建设情况,协助做好宣传计划。
1.2协助做好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对日常影像、文字资料进行整理分类,方便编辑查询。
1.3遇有公司重要活动和会议,负责提前制定影视报道方案,提出拍摄制作意见。
1.4掌握写作、摄影、摄像、影视编辑基本技能,并能够一专多能
1.5协助做好重要视频新闻、专题片的策划及撰稿工作、拍摄和后期制作工作。
1.6与社会媒体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满足公司对外宣传的需要。
1.7负责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日常保养与维护,向影视主管提出设备维修和购置建议。
1.8做好重要活动、重大事件的摄影及图象后期处理工作。
1.9协助组织摄影协会开展业务交流、展览展示、作品评比等活动方案。
2.工作权限
2.1岗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2.2有权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各种行政工作、专业会议和各种例会。
2.3权制止和干预任何个人和集体侵犯党员、干部、青年、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2.4有权推荐摄影协会先进个人。
2.5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财务、计划报表等。
3.上岗条件
3.1大专及以上学历导演、摄影、美术、动画、广告、播音、中文等相关专业。
3.2两年以上本岗位相关经验。
3.3掌握摄影、摄像、编辑、录音、公文写作、党政管理、公共关系、档案、信息、计算机等知识;掌握露天矿生产的基本知识;熟悉新闻、宣传、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工作业务和基本工作程序等。
3.4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信息敏感性和创新意识;喜爱文学创作、逻辑性强、擅长专栏写作、有丰富的脚本写作经验,系统掌握播音基础理论知识,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语言表达技巧;能组织和独立承担各类节目的播音、主持和直播任务;具有较高的理论和专业研究能力。
3.5有较强的美术功底,熟练操作摄像、录像、影视后期制作工作中的各项技术和应用软件,例如PS/AE/PRM等影视制作软件。
3.6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有从事本岗位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具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7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8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
4.工作标准
4.1工作目标
4.1.1保证公司各种大型会议、重要事件影响资料的保存,在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整理、编制。
4.1.2保证照相机、摄像机的设备完好度,每季度进行检修,防止突然无法工作现象的发生。
4.1.3做好于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4.1.4确保各项新闻的及时性,新闻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整理以及上报工作。
4.2工作依据
《党章》;
《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
《宣传思想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