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煤矿“三违”精细化管理标准
一、总则
(一)本制度规定了“三违”的定义、分类及范围,阐述反“三违”的目的、意义及处罚办法。
(二)本制度适应全矿“三违”管理过程中的基础管理、过程管理、其他管理的实施。
二、“三违”定义及确认
(一)“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三违”的确认
1.全矿所有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制止、举报“三违”。
2.由安检科负责对“三违”进行确认,“三违”人员应自觉到财务科交纳诚信保证金,并将票据复印件交安检科备案。
(三)反“三违”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行为,促使员工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杜绝“三违”,保障安全生产。
三、“三违”管理内容
(一)一般“三违”
1.本人交“三违”诚信保证金200元。
2.从违章之日起一年内本人无任何违章行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安检科核实,全额返还“三违”诚信保证金。
(二)严重“三违”
1.责任区队负责人在调度会上做检查。
2.到矿培训科安全学习班学习7天,接受教育;同时,由工会组织、培训科配合到区队班前会进行帮教。
3.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后,由培训科出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4.交“三违”诚信保证金1000元(交财务科)。从违章之日起一年内无任何违章行为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安检科核实,全额返还“三违”诚信保证金;合同到期时不足一年时间者,退回最后一次诚信保证金。
5.不交诚信保证金者,由安检科出具证明,人劳科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以后不再返还。
6.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考核
(一)按《新桥煤矿安全“星级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新桥煤矿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内部市场化管理办法》、《新桥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新桥煤矿员工“协作伙伴”管理办法》对其本人和单位进行考核。
(二)区队在考核违章人员时,对一般“三违”最多扣除安全结构工资的50%;对严重“三违”最多扣除安全结构工资的100%;并且只能在当月中考核,不得连续多月扣罚。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处罚,必须报安检科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处罚。
(三)一般“三违”人员年度安全类奖励减少50%;严重“三违”人员取消年度安全类奖励。
(四)所有“三违”取消本人年度评先资格。
(五)单位自报“三违”
1.对“三违”人员按上述内容管理。
2.对自报“三违”单位不按上述内容考核。
3.月度“双基”考核对自报严重“三违”单位根据百人“三违”率奖励10分/100人,对一般“三违”单位根据百人“三违”率奖励5分/100人。